成語以及常用詞彙已經不夠用,今日香港,或者法律用詞再多,也是多餘。
還寒蟬效應? 有理無理能抓則抓之下,蟬都快捉光了,試問何來寒蟬,談何效應。會鳴叫的蟬,也會蛻變成孟德拉所說的「扭曲的蛆蟲」。
還白色恐怖?這是赤色恐怖,而且是不合理拘捕行動,有些人不會感受到恐怖,能讓他們恐懼的是撤資脫產會否遭到留難。
還指鹿為馬?當年趙高說鹿非鹿,群臣不敢講出肉眼可見的真相,紛紛附和這是一隻馬。
好,馬就馬啦。參加初選的一匹馬,捉進去警署落案起訴之後,從馬房出來變成被狩獵的鹿,根本就不需群官附和。馬道立對國安法顧左右而言他之後,警司李桂華一馬當先,指正梅花鹿是汗血寶馬,屬於戰役軍事用途,所以有意圖衝鋒陷陣。可憐啊,梅花鹿生下來就是被狩獵的對象,抓捕梅花鹿是傳統貴族玩意,根本莫須有死罪。
聽吧,李警司說「若有人駕車前往打劫,駕駛本身並非犯法,打劫則是犯法」,那麼以梅花鹿來說,跑啊跑沒有犯法,出事在於鹿有角,如果看見牠向前奔跑,還沒有傷害到誰,只是有機會衝向想獵殺牠們的槍砲面前,就當作有意圖構成顛覆獵人的狩獵行為,這是什麼道理?
以鹿論鹿,狩獵梅花鹿群,根本事先預備好陷阱,先讓牠們以為可以自由奔跑,然後才圍捕,脫下梅花鹿最值錢的角。事成之後,無論能否控告梅花鹿有意圖用鹿角傷人,角都給你脫了,你再讓那鹿茸黏上去梅花鹿頭上。
鹿無罪,罪在有角,這就是懷璧之罪,誰叫你藏着無瑕白璧之心,就有可能搞三搞四。豬要養肥了才殺,這是屠夫智慧;懷背骨者要讓他跑一陣,讓子彈飛一陣,待到他們跑到一個無人理會的地方,選一個世界正紛亂的時間,才動手圍捕,這是低端政權的所謂謀略。
還做牛做馬?過時了,做牛做馬再不會帶來合理回報,再已無田可耕,而且無論牛馬,都被視為鹿,最好事先自我脫角,當作投名狀保平安。鹿沒有了角,遠看的確就像馬。
所以,馬道立不敢指正國安法,不敢對律政司有什麼意見,大家才看出原來他姓鹿,本名叫鹿道立。
又寒蟬又蛆蟲又牛又馬又梅花鹿,香港變成1984作者描述的動物農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