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記者阻差案】
【本報訊】前年萬聖節有大批市民聚集悼念8.31,其間多人被捕。文員及網媒女記者分別被控襲警和阻差辦公罪,案件昨續審。辯方盤問揮警棍制服兩名被告的警長,一度質疑他是否真的清楚記得當天情況。前日直斥同案督察作供迴避的裁判官張天雁插口說:「你可以話講唔到,唔好夾硬嚟。」警長意有所指回應:「我都係畀個畫面你,費事陣間話我。」張官即厲聲質問:「邊個話你?」警長隨即致歉。
案件昨續審。警長侯國基接受辯方盤問時稱,當晚見逾50人在油麻地彌敦道一帶馬路上聚集,他落警車時身旁也有十多人奔跑。惟辯方播片顯示,當晚有四輛警車抵達登打士街與彌敦道北行線,並無侯所稱的50人在場。張官特意向侯指出,片段經控辯雙方同意,由控方提供。侯看片後承認「呢段片段係冇」。
辯方指片段清楚影到當時情況,侯則一再強調該片段拍不到,張官向侯表示:「你可以答記憶唔清晰,或者係唔符合。」侯改稱不符合,並強調「憑記憶」當時的確有50人聚集。至於侯所謂的十多人奔跑一幕,他則稱:「我唔肯定係咪當日拍低,我冇辦法同意,來源都唔知。」辯方指所謂的50人聚集,只是侯無中生有,侯否認。
辯方其後播放另一段涉及督察聲稱被襲的片段,可見兩名被告與督察糾纏期間,侯加入揮棍,再與同袍制服二人。侯指被告譚浚文(24歲)當時襲擊督察21982譚健燊,女被告郭穎彤(24歲)則用雙手推開督察,故他向女被告揮動警棍,惟他承認當時沒出口叫停便揮棍。侯又稱,不論是否使用警棍,他持棍時都會放在肩膊做「ready動作」,不認同辯方指揮棍是不需要及不恰當。辯方指女被告最終被侯打到腳軟癱坐地上,侯稱:「我答唔到係咪腳軟。」
辯方質疑,侯根本無目擊男被告急步衝向督察,他揑造指控是為自己不當使用警棍找理由,包括到場後沒作任何警告,便二話不說用棍毆被告。侯一概不同意。張官裁定案件表證成立,下月8日續審。
案件編號:KCCC668/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