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警方前日動用過千警力,全城大搜捕53名民主派人士,指他們涉透過「非法手段」達至「顛覆國家政權」,但連身兼行政會議成員的資深大律師湯家驊在內的法律界人士,也質疑初選屬「非法手段」的說法,湯坦言「到底初選違反咗咩法律?對唔住暫時我睇唔到」。包括帝理邁、林洋鋐、張達明、蔡頴德及黃耀初五名律師會理事發聲明,要求港府交代是否已放棄《約翰奈斯堡關於國家安全、言論自由和獲取信息自由原則》及《基本法》中,個人權利及自由保障的原則。
警方前日被輪流追問,議員有權利否決財政預算案,而特首即使下台仍可補選特首,到底甚麼是「非法手段」,惟國安處高級警司李桂華多次迴避。香港電台昨曾邀請警方受訪,但警方稱「未能安排」。
湯家驊於節目中表示,《基本法》第73條列明立法會職能包括審核和通過財政預算,議員要看是否合乎公眾利益才決定是否通過,若議員「無論如何」都否決預算案,即可能違反《基本法》,但不等同刑事「非法手段」,選民會用選票處理不盡責議員,「一個初選違反乜嘢法例?到目前為止,對唔住我暫時睇唔到,或者要多啲資料或多啲提點我先能夠明白」。
他重申要證明《國安法》第22條,必須有「以武力、威脅使用武力或者其他非法手段」三大元素,以及犯罪意圖,但至今警方未有解釋「非法行為」是指甚麼。
港大法律學院首席講師張達明表示,根據普通法,除非明文禁止行為是非法,否則行為都不算非法,對有建制派曾聲言「《基本法》無授權初選,就係非法」,張形容這種演繹十分恐怖,因嚴重顛覆普通法制度,亦嚴重削弱港人自由。資深大律師梁家傑則表示,進行初選是希望避免支持者浪費選票,過程中從無使用或威脅使用武力,他質疑是否民主派想勝出多些議席,即會被視為顛覆國家政權。
律師會五名理事包括帝理邁、林洋鋐、張達明、蔡頴德及黃耀初,昨以個人名義發聲明,回應港府引用國安法22條拘捕民主派初選參選人,指任何人不論政見均可參加公共事務,權利受《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及人權法保障,強烈譴責任何打壓和平表達《基本法》給與市民基本人權的行為。他們又引用《約翰奈斯堡關於國家安全、言論自由和獲取信息自由原則》第二條,指以國安為由所實行限制是不合法,除非其真正及可證實效果是為保護國家生存或領土完整免遭武力或武力威脅侵害等,而當年政府就23條立法時,保安局曾保證立法符有關原則,他們要求政府交代是否已放棄約翰奈斯堡原則,以及《基本法》中對港人基本權利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