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前年11月底市民在旺角警署一帶聚集悼念8.31事件三個月,其間有人堵路。警方驅散時,在路障百多米外拘捕兩名分別英籍及印度籍青年。及後警方翻查公開片段,發現兩人曾搬雜物,遂起訴他們非法集結等罪。兩被告開審前承認非法集結罪,裁判官黃士翔昨分別判兩人監禁19星期及20星期。
兩名被告分別為英籍教師Joshua David Jenkins(24歲)及印度籍男子Harjot Singh Grewal(22歲)。兩人承認前年11月30日在旺角太子道西近彌敦道交界與其他人非法集結。
裁判官黃士翔判刑時指,案發當日近百人集結,群情洶湧,有引致爆發暴力的風險。兩被告蒙面,並以傘陣遮擋其他示威者,又封鎖及阻塞港鐵站出口,強行令車站停運。黃官接納案中沒人命傷亡或財物損失,但指即使辯方稱兩人沒使用暴力,封港鐵出口及堵路等行為已是「另一種形式的暴力」,法庭須維持公眾秩序,判刑時須考慮懲罰及阻嚇性,以監禁六個月為量刑起點,除認罪外無其他減刑因素。英籍被告因較早通知法庭認罪,判囚19星期;印籍被告則判監20星期。
辯方早前求情指,英籍被告2018年到中國義教,翌年來港教英文,稱來港為幫助別人,從沒想過傷害別人;印籍被告在港土生土長,因本案失去NGO工作。
案件編號:WKCC1437/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