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網民前年9月8日在中環發起集會,惟中途遭警方腰斬。一名教師當晚在銅鑼灣港鐵站外逃避警員截查,其間被指拳打警員臉,事後被控襲警,教師不認罪昨受審。報稱遇襲警員受辯方盤問時,對案發多處細節表示沒印象或不記得,又稱欲截查被告的同袍搭不到被告膊頭,惟此說與書面口供有出入。警員承認表達不佳,又表示近10年當差生涯中經常撰寫口供,惟「因為我學歷低,所以寫得差」。
控罪指被告陳睿懿(27歲)在銅鑼灣站F1出口外襲擊警員14212趙金。警長林榕南供稱當晚看見被告叫口號,認為他的舉動或會破壞社會秩序,遂上前調查。惟當林伸手搭被告膊頭之際,被告突然轉身逃跑,林嘗試追趕時感到被膠欄絆倒,其後看見被告已遭同袍按在地上。
辯方盤問林時播片,林表示當晚沒佩戴臂章,但片中一名防暴警的頭盔上有「三柴」故能認出是自己。裁判官鄧少雄質問林:「咁最多都係認到戴頭盔嗰個係警長啫,我點知邊個警員係邊個警員?」林則謂片中警員的頭盔上有防暴標記。
警員趙金稱被告逃跑後不久已追上他並捉住其上衣腰部,惟二人因失平衡雙雙倒地。此時被告不斷掙扎兼揮拳打他的左臉一下,使他感到痛楚,及後在同袍協助下制服被告。趙事後送院接受治療,即晚出院。
趙在盤問下稱沒印象曾否展示其背心背部的警察標誌,及後稱背部標記「條條揈,我覺得好論盡」故沒展示。趙一度謂林搭不到被告膊頭,及後又稱不確定,但強調林曾「遞隻手出去」。辯方指趙在書面供詞上稱林「搭住」被告膊頭,趙在庭上確認書面供詞內容真確,但現已不記得案發細節,又自言「文字上表達得唔係咁好,但我講嘅嘢係屬實」。
辯方質問趙:「『搭住』可以解做『冇掂到』,呢個係你對中文嘅理解?」趙承認「講錯咗」。辯方質疑趙自2011年已加入警隊,他聲言表達不佳只是託辭。趙答經常會撰寫口供,「至於詞彙運用嗰啲,因為我學歷低,所以寫得差」。
辯方又指趙在書面口供表示為被告上膠手銬的是警長34834,但他在庭上稱現場非常混亂,不知是誰為被告上手銬,事後才知那人是警長。鄧官聞言謂:「都冇number,梗係認唔到啦下嘛?」案件下月10日續審。
案件編號:ESCC1834/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