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因研訊】
【本報訊】天水圍東華三院李東海小學女教師林麗棠疑不堪工作壓力在校內墮斃,死因庭昨續研訊。涉案時任校長羅婉儀親身上庭作供,解釋要求死者辭職,是出於憂慮學生安危的情急之言。對於代表家屬的大狀指她在慘劇後從未直接面對死者家人,也沒親自向東華三院交代,羅辯稱因被網民起底而情緒不穩:「我唔識處理,好短時間內成為兇手,返到學校都唔會有人接納我。」
羅婉儀作供前站起向死者家屬鞠躬,並致以慰問。坐近親席的死者胞妹林麗珠單手撫頭,眉頭深鎖,坐公席前排的死者父親則一直弓身低頭。
墮樓前一星期,羅就漏發通告一事召見死者。羅供稱當時精神壓力很大,恐慌未能保障出境學生的安危,情急下向死者謂:「將來如果再犯咁嚴重嘅錯誤,可能連公積金都不保呀,不如你辭職啦。」羅形容當時自己語氣是「少少哀求」,稱死者聽畢沒有反應。事後她見死者與郭老師從常識室迎面而來,發現死者在哭泣,惟她沒有介入,解釋「以往佢都會驚啲權威人士」。
因羅無律師代表,死者研訊主任讓她回應證人早前指控。羅一律否認所有教師指她失言的指控,包括「你死都死返嚟」、「收聲!唔好駁嘴!」等,亦嚴詞否認不尊重家長和學生。羅稱一直嘗試與同事溝通建立互信,「想伸出橄欖枝,不過就西餅打人牙骹軟」,稱「中國文化透過寒暄、請食嘢去建立友誼」。
家屬大狀盤問時指,死者與羅同樣希望培育下一代,強調「制度係死嘅,制度入面嘅人先係活,不論制度有咩缺失,人都可以補足。」大狀問羅:「你知唔知李東海小學嘅辦學宗旨?」羅答:「興學育才。」大狀續指宗旨內容當中強調「尊重」和「承擔負任」,邀請羅以這兩個宗旨回應盤問,羅認同。
大狀問,在死者3月6日墮樓之後,羅身在何處。羅憶述翌日仍有回校工作,在3月8日去門診接受輔導,「行路變到好慢,瞓唔到呀」。羅自言不懂在fb設置保安設定,被人迅速起底,家人擔心她情緒不穩,將她接離住所,「我好想出席星期日嘅法事,但輔導話我一定冧,最後冇去到。」羅自言在3月10日「collapse咗」,需住院兩星期。
羅承認她事件中有不足和改善地方,但事發後「我冇再係學校出現,當中有好多誤解,冇機會澄清」,她強調事發前與老師之間的關係並非很差,自言「好難接受報告,好難接受被隔離咗嘅睇法」。
大狀再問羅,為何同事指控她不尊重教師,著她提出可能的原因,羅強調「我真係唔知,我真係唔知」,又說「好多人對我憤恨及好多不滿,唔明白個指控係咁失實,我唔明白」,「關係建立唔係單方面,其實我都想被接納……」她隨即遭大狀打斷:「我唔係要將所有責任推喺你身上……但咁多老師異口同聲咁講,唔會係無中生有。」
羅於去年9月入稟勞資審裁處,指學校法團校董會無理解僱,追討薪金及要求復職。大狀問羅是否正在控告學校「無理解僱」,羅拒絕回應。
此外,東華三院教育科的代表大狀指,死者已在報告中承認錯誤及致歉,不禁問:「仲有咩要補充?」羅稱不是主動在星期日要求死者補充,「只係佢交畀我,我回應佢啫。」大狀又指,有關問題大可直接向死者的直屬上司查詢,質疑羅明知死者受情緒困擾,死者當時更患重感冒,「但你決定就一件已解決嘅事情去追問佢一個答案?」羅重申:「我係提佢,唔係迫佢。」
案件編號:CCDI206/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