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馬遜失內地商標兼賠逾九千萬

亞馬遜失內地商標兼賠逾九千萬

美國電商巨擘亞馬遜早在2002年便以AWS(Amazon Web Services)品牌營運雲端運算服務,並於2014年進軍中國內地市場,不過北京科企炎黃盈動早前就指控亞馬遜AWS商標侵權。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上周三(30日)公佈判決書,內容顯示亞馬遜敗訴,除不得使用AWS商標外,更需向炎黃盈動賠償7,646萬元人民幣(約9,322萬港元)。

已向最高人民法院上訴

對於判決,亞馬遜發言人表示:「亞馬遜是首個在內地使用AWS標識出售雲端運算服務的公司,而且已經有很多年了,我們強烈不認同法院判決,並已向最高人民法院上訴。」有內地律師指,案件一旦提出上訴,上級法院作出裁定前,下級法院的裁定一般不會生效。

據中國商標數據庫顯示,炎黃盈動2004年在內地註冊AWS,作為其雲端運算服務的商標,亞馬遜則是2012年註冊帶有微笑標識的AWS商標。2018年7月,炎黃盈動控告亞馬遜和其內地夥伴侵犯商標權,並要求賠償4,600萬美元(約3.56億港元)。不過,亞馬遜卻稱早在2002年就開始使用和推廣AWS,作為其雲端運算服務品牌。

截至昨日為止,亞馬遜在內地的雲端計算服務網站仍有多處使用AWS字眼。不過網站底部則有說明指,AWS是當作縮寫使用,並非作為商標展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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