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志偉未交BNO 違保釋條件還柙

胡志偉未交BNO 違保釋條件還柙

【本報訊】民主黨前主席胡志偉因民主派初選、前日被指違反港版國安法被捕,接受調查期間自揭仍持有一本英國國民(海外)護照(BNO),由於他涉及去年7.1煽惑他人參與、組織及參與未經批准集結案中,其中一項保釋條件是須交出所有旅遊證件,昨因違反法庭命令,遭警車押解到西九龍法院應訊,控方要求撤銷胡的保釋。主任裁判官羅德泉押後至今日處理,並下令將胡還柙懲教署候訊。

■胡志偉因涉違反保釋條件須還柙候訊。

早前已交出特區護照回鄉證

涉及的未經批准集結案上月首次提訊,共有八名被告,押後至下月以待轉介區院 ,當時亦由羅官處理。羅官准各人保釋,其中一項條件是須交出所有旅遊證件及不得離港。

據了解,警方前日以有關國安法罪名拘捕胡志偉,胡起初稱已交出所有旅遊證件,後改稱已交出特區護照及回鄉證,惟仍有一本BNO留在家,區議員隨後將胡的BNO交到警署,該BNO有效期為2019至2029年。

胡曾在警署錄取會面紀錄,就事件解釋。由於辯方未有機會細閱會面紀錄,向法庭申請押後案件至今日處理。羅官批准,但胡須還柙懲教署看管。羅官亦指,胡已向法庭填寫聲明,確認擁有那種旅遊證件,及向法庭交出甚麼證件,法庭亦向羅發出了收據,確認法庭收到甚麼證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