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SE生藏棍 官指須嚴懲判入更生

DSE生藏棍 官指須嚴懲判入更生

【本報訊】網民去年5.10發起「母親節和你Sing」,高喊「光復香港 時代革命」等口號,警方闖入旺角MOKO廣場,亂射胡椒球彈並拘捕多人。18歲應屆DSE生被捕後揭發藏有一支伸縮棍,早前承認管有攻擊性武器罪,案件昨判刑。雖然感化官建議判處社會服務令,但裁判官指考慮案情及案例後,尤其上訴庭表明涉及暴力的公眾集會案件必須嚴懲,最終判男生進入更生中心。

拒納社服令建議

辯方透露,被告張宇恆(18歲)還柙期間態度良好,已有深切反省,望法庭按感化官建議判處社服令,好讓他繼續學業及應考DSE。被告立志投身醫護行列,當日帶同生理鹽水及鎮痛劑等急救用品到場望幫助傷者。辯方昨稱「佢成績幾好」,相信可如願入讀醫護專業。

惟裁判官鍾明新指,上訴庭已表明鑑於近年動盪及大型公眾示威事件有上升趨勢,法庭處理涉暴力公眾集會案件時,必須判懲罰性及阻嚇性刑罰;縱使被告認罪及過往背景良好,但涉案伸縮棍殺傷力不小,且可重複使用,加上被告帶備口罩及護目鏡等示威者裝備,相信有需要時便會拿出伸縮棍使用,對公眾造成的潛在危險不容忽視。

案件編號:WKCC3788/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