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之鋒譚得志獄中被捕 戴耀廷保釋:港人逆風行

黃之鋒譚得志獄中被捕 
戴耀廷保釋:港人逆風行

【歹毒大搜捕】

【本報訊】港共政權及警方國安處前日動員千人拘捕53名組織及參與民主派初選人士,身陷囹圄的前眾志秘書長黃之鋒及人民力量副主席譚得志昨雙雙於獄中被捕,同涉顛覆國家政權罪。至於被捕人士扣押一天後暫不提控,眾人陸續獲保釋。被中共視為眼中釘的法律學者戴耀廷,不但繼續被左媒作扣帽子式窮追猛打,他在大部份人獲保釋後,仍被扣押到昨晚近深夜才保釋離開警署,他保釋後說:「香港進入了寒冬,但相信香港人會逆風而行。」

■戴耀廷於昨晚近12時才離開馬鞍山警署,面上略見倦容。 黎樹雄攝

警方國安處前日幾乎把去年曾參與「35+」初選的民主派人士盡數拘捕,同樣曾參與初選的黃之鋒及「快必」譚得志,昨早就有消息指兩人亦涉違反港版國安法被捕。本報記者昨發現,因包圍警總案罪成在石壁監獄服刑的黃之鋒,正午時分突現身荔枝角收押所內,其後被帶上囚車,料送返石壁監獄。他當時被鎖上手銬及腰纏鐵鏈,手上拿着一袋東西。

■黃之鋒昨午現身荔枝角收押所,其後被鎖上手銬及腰纏鐵鏈帶上囚車,料送返石壁監獄。何家達攝

黃被押往荔枝角收押所錄口供

消息人士指,懲教署人員昨把黃由石壁監獄押往有錄影口供設備的荔枝角收押所,是為方便警員向他錄口供,他其後再正式被警方拘捕。其社交網站專頁昨午就發出標題為〈黃之鋒獄中錄口供 期間並無律師在場〉帖文,指黃之鋒親友接獲懲教署福利官通知,指黃被轉至荔枝角收押所錄取口供,「惟律師到場後未能會見黃之鋒」,據悉福利官亦通知其家人或律師,稱他已經被捕,這亦是黃之鋒首次涉及國安法罪名。

譚德志的助理則透露,譚昨透過懲教署的福利官「打電話出嚟(給家人)」,證實國安處探員已拘捕譚,除落口供外亦「打咗指模」,但不用再支付保釋金。

至於同案其他被捕人士,雖然事發至今已近半年,警方亦理應掌握足夠證據才採取大規模拘捕行動,但消息就指警方暫不會落案起訴所有人士,大部份人傍晚開始獲准以三萬元及交出旅行證件保釋。

而提出「35+」及協調初選的戴耀廷,昨日傍晚傳出可保釋,惟其家人到達警署後,卻被告知仍要再等待數小時,他最後在晚上近12時才離開馬鞍山警署,面上略見倦容,並只簡單說:「香港係進入咗寒冬,吹緊嘅風又猛又凍,但我相信香港人係會用自己嘅方法逆風而行」,沒有回應記者提問就乘車離開。

左報定性初選「奪權」追殺戴

《文匯報》、《大公報》及親建制《星島日報》昨鋪天蓋地攻擊戴耀廷,狠批他提出的「真攬炒十步」是奪權路線圖,又在社論定性初選是「奪權」,兩大左媒更在29篇報道及評論作點名,又稱被捕人士為「奪權團夥」,指「奪權的行為有組織、有計劃」,在國安法生效後仍不停手,要承擔應有法律後果。根據港版國安法,顛覆國家政權罪有三級罰則,最輕可判囚三年、拘役或管制;積極參加者就可判囚三至十年,而對「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處無期徒刑或者10年以上有期徒刑」,《文匯報》就特別標明「首犯最高囚終身」。

譚得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