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職訓局女生被指於前年11月14日「大三罷」其間,眼見同行女友人在將軍澳港鐵站外被防暴警按在地上,遂伸手拉扯友人五秒,因而被控阻差辦公罪。儘管女生受審時自辯指當日與友人只是手拖手跑走,其間無端遭防暴警推跌制服,惟仍被裁定罪成。裁判官莫子聰昨判刑指,警員有必要就刑毀案件截查黑衣女子,被告所為是要協助黑衣女擺脫警方,事後亦毫無悔意,判監禁三個月。
莫官判刑指,本案重點在於被告劉詩敏(20歲,圖)的犯案目的,而非時間長短。涉案警員張德俊有迫切需要截查黑衣女是否與刑事損壞案件有關,而被告犯案僅歷時五至六秒,只因其他警員及時作出反應,強調被告的拉扯行為是為了讓黑衣女脫離警員。
莫官明言,即使報告建議判被告接受社會服務令,不代表法庭要採納,又質疑被告在報告內完全沒有顯示曾反思自身所為和真誠悔意,遑論決心改過,拒絕判處社會服務令。
辯方申請被告保釋等候上訴。莫官聞言謂近期棄保潛逃有增長趨勢,著辯方提出較強保釋條件。莫官聽取辯方陳詞後指不認為辯方上訴理據強,但考慮到被告若服刑完畢才上訴,相關討論會變得學術性,故批准已還柙約三周的被告以一萬元現金保釋。
被告早前自辯稱,案發時約了女友人在住所附近的商場晚膳,及後得悉將軍澳港鐵站外有人聚集,遂一同前往查看。不久二人手拖手跑離現場,其間被告一度跌倒,和友人亦相繼被防暴警按在地上。被告解鎖電話向男友錄音謂求救,最終被女警帶上警車。
案件編號:KTCC79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