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首下台不會令政府停擺

特首下台不會令政府停擺

【拆局】保安局長李家超及警方國安處高級警司李桂華昨多番指控民主派爭取35+及否決《財政預算案》旨在令特首下台,從而癱瘓政府運作。記者多次追問特首下台與癱瘓政府之關係,但李桂華拒絕正面回應。

■保安局長李家超昨形容攬炒十步為「歹毒計劃」。

《基本法》築好防火牆

被問及特首下台如何會令政府停擺,李桂華表示:「好難將嗰個問題去無限伸延。」他繼而重複指當事人唯一企圖就是利用兩次否決預算案,根據《基本法》令特首辭職,「從而令到個政府係停擺」,更稱「我哋可能話停擺一段好長時間,短時間又好,都係停擺」,故屬港版國安法第22(3)條下的罪行,即「嚴重干擾、阻撓、破壞香港特別行政區政權機關依法履行職能」。

究竟特首下台會否令政府停擺?2005年前特首董建華以「腳痛」為由辭職,時任政務司長曾蔭權即日署任特首,其後按《基本法》第53條補選正式接任,董建華下台後未見政府停擺,曾蔭權的特首民望及港人對北京的認同反而創出歷史新高。

《基本法》列明完整機制處理特首下台及未能履行職務的情況。第52條提及特首必須辭職的三個情況,除了因嚴重疾病或其他原因無力履行職務,以及《財政預算案》被立法會兩度否定外,特首亦可以自行觸發下台程序,即兩次拒絕簽署立法會通過的法案而將之解散後,重選的立法會仍以全體議員三分二多數通過所爭議的原案,倘特首仍拒絕簽署,便須自行下台。有熟悉《基本法》起草人士稱,起草工作早已定下多道防火牆,處理特首拒絕回應民意以及被立法會議員反對等情況。

對於否決《財政預算案》會否令政府未能獲得撥款而難以運作,有民主派中人指,政府每年申請的臨時撥款,足以讓政府維持運作,再退一萬步,臨時撥款過去曾被否決,惟未見政府運作受影響。他並指現時仍然生效的緊急法賦予特首權力隨時動用公帑,以致執行國安法的財政支出及抗疫開支毋須經立法會審批,「佢哋要拎錢用,方法多的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