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局局長李家超回應針對泛民初選大搜捕,指警方已拘捕一批「圖謀以歹毒計劃癱瘓特區政府的人士」。他指這批人士通過35+計劃及攬炒十部曲,企圖令特首下台及政府停擺,以及企圖透過街頭暴動令香港陷入停頓,達至真正攬炒。李家超形容這是有組織及有計劃地令香港陷入深淵,如這歹毒計劃得逞,香港經濟民生會受到極大破壞,所以警方的行動是必須的。
這個「歹毒」計劃之毒,是竟然有61萬人參與、獲大量傳媒報道,更歹毒的是整個顛覆計劃竟然是在光天化日下進行。參選人的政見,是希望否決財政預算案,究竟如何歹毒,恕我們見識淺薄,即使因預算案被否決,政府不能如常履行職責,《基本法》早就有機制解決,短期方面有臨時撥款安排,而且《基本法》定下特首若解散議會重選後,預算案仍然被否決,這等如行政長官逆民意而行,所以就要下台了,這設計背後是有一個政治邏輯。大家跟着《基本法》劇本辦事,結果被政權認為是歹毒行為,那麼真正歹毒的是當初起草及設計這制度的基本法起草委員。
警方認為盲目否決預算案,令政府停擺就等如顛覆國家,違反國安法第22條,建制派指不合理否決就等如犯國安法,這都是聞所未聞,違反常理的「政治誅心論」。如果《基本法》容許議員行使預算案否決權,甚至定出了解決停擺的短期及長期機制,這表示根本就不存在會審查議員行使否決權是否因為「政爭」,而且還預見了行政立法之間出現「政爭」,所以當大選後預算案仍否決,則民意判定了特首失去信任,故需要下台,這不是甚麼政變,顛覆政權,反而是權力制衡角度下的理性設計,以制衡大權獨攬的行政長官。
泛民被標韱成反對派,而反對派的政治運作,就係要令執政黨受民意監督,特首作出逆民意的決定,修例導致香港陷入前所未有的政治矛盾,但她又不願承擔政治責任下台,於是反對派中有人提出通過合法手段去令她下台,其實這方法還有多重關卡要過,第一關首先要有過半數議席,還要第一次否決預算案後,解散議會再進行選舉,反對派再次獲得過半數議席,特首再提交預算案,再遭否決,通過了多重關卡,才有機會令她辭職。更重要是政權並不會因此而出現輪替,因為反對派已經被制度封殺,不可能執政,結果中共會推選另一個人當特首,那又何來顛覆呢?
35+目標是爭取反對陣線在議會內過半數議席,這是任何政治勢力結盟丶組成聯合陣線參加選舉的目標,在民主社會是要成為執政黨,但香港屬於行政主導體制,議會權力早被大幅削弱,又度身訂做比例代表制及功能組別小圈子,過了半數也只可行使否決權,而這僅有的權力,今天也用國安法剝奪了。
其實,他們怕甚麼?借初選進行大抓捕,若是升級震懾威嚇,恐怕目標是為了今年立法會選舉將現存反對派政治人物全數肅清,確保建制派大勝,但相信適得其反,因為今次大抓捕令市民的憤怒無從發洩,將會在選舉中大爆發。中央對區議會選舉建制派大崩潰至今耿耿於懷,就是因為硬撐失去民心的林鄭月娥,導致民怨無從宣洩,谷住道火而變成民意海嘯。
劉細良
時事評論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