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拜登的見面禮 - 馮睎乾

給拜登的見面禮 - 馮睎乾

未過農曆新年,特區政權已上演「高宗伐鬼方」戲碼,指初選即「顛覆政權」,半天抓了數十人,一律以「國安法」起訴。最終能否定罪,不得而知,但醉翁之意不在酒,定罪與否根本不是重點。

這場大抓捕至少有三個效果:第一是威嚇香港人,阻止他們將來再搞初選,減低非建制派在立法會選舉(如有)的勝算;第二是大量興訟,無止境地消耗非建制派的金錢和心力;第三是將被捕者當成「人質」,待他日跟美國談判,有大量政治籌碼可用。談得成的話,中美重修舊好「發大財」;談不成,就把他們當作「反制」工具。這就是「國安法」的威力,公就佢贏,字就你輸,完美體現「中國式雙贏」。

初選能算顛覆政權嗎?我不答你,讓湯家驊答你。湯家驊昨天說,暫時看不到民主派初選如何違反「國安法」, 又指否決政府議案屬正常行為,也看不到怎樣顛覆政權。如果連湯家驊這樣的人,也找不到理由為政權護航,請問正常的香港市民,怎可能再相信香港的法治呢?

前兩日馬道立說,無法接受「法治已死」的講法,還堅稱自己從未受特區或中央政府施壓。幾時湯家驊變得比馬道立更敢言了?馬道立法官難道忘了人盡皆知的希活德勳爵(Lord Hewart)名言嗎?1923年,一個鐵騎士被控危險駕駛,審訊時有個法庭書記是律師樓成員,那律師樓恰巧在代表傷者起訴鐵騎士。法官退庭商議,書記亦隨法官進入會議廳。結果法官判鐵騎士罪名成立。

鐵騎士得悉書記跟律師樓的關係後,提出上訴。儘管原審法官表明書記沒影響判決,而上訴庭法官希活德亦信納法官之言,但他指出問題不在書記是否影響判決,而是在定罪過程中,公眾不能毫無疑問相信法官不受干預。因此,希活德推翻定罪,並說出那句名言:「不但要行公義,更要清晰無疑彰顯公義。」(Justice should not only be done, but should manifestly and undoubtedly be seen to be done)

同理,馬道立有否受壓,不是重點;重點是全世界看見官媒向法官施壓。馬官好比一個上了戰場,卻自稱從未開槍的將領,退役後像龍應台一樣四處跟人說:「不管你說什麼,我反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