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疫滯內地欠租三月 視障漢失公屋瞓街 嚴寒回家棲身 房署報警查辦

因疫滯內地欠租三月 視障漢失公屋瞓街 
嚴寒回家棲身 房署報警查辦

【社會追蹤】

【本報訊】一名在港無親無故的獨居視障漢,稱去年初回鄉後受疫情影響滯留內地,身體狀況未可回港接受隔離。直至上月他透過「回港易」豁免檢疫返港,卻發現公屋單位長期欠租已被房屋署收回,最終無家可歸,流落街頭十多日。近日嚴寒下他返回單位居住,惟職員揭發報警,警方調查後未有拘捕他。事主只盼房署酌情,讓他補交租金後繼續在原有單位居住。

「要我走,你攞把槍打死我啦!」64歲事主黃騰飛,原本在將軍澳景林邨景榕樓21樓單位獨居27年,過往從事機械工模工作,十多年前退休,沒妻子亦無兒女,親友都在內地,只靠積蓄生活。眼見單位被收回,家當遭清空,他哽咽說:「27年我都冇欠過租一分一毫,只係三個月(去年欠租三個月),就係咁將我所有嘢搬晒,嗰啲嘢係我私人財產嚟,社會有公理㗎嘛!」

■視障漢黃伯仍可暫住在單位內,但家當已全部被清走,幸獲街坊及社工送贈物品。

家當被清走 街坊救濟

事源去年1月中,黃伯說返回家鄉汕頭祭祀雙親後,遇上內地爆疫各處封城,令他被迫滯留。雖然疫情之後回穩,但黃伯指因視網膜脫落,雙眼只有兩成視力,身體狀況亦未能應付回港接受14日隔離檢疫,故他遲遲未返港,他曾委託內地友人寫信通知房署,但不知原來房署沒收到信件。

至去年11月底港府推出回港易計劃,放寬香港居民由廣東省和澳門回港可豁免檢疫,黃伯遂於12月1日返港,但發現公屋單位已被房署收回,屋內空空如也,甚至個人存摺也不翼而飛。黃伯返港後無家可歸,幸獲熱心街坊及社工,送贈即食麵、支裝水及毛氈等。他直言:「返嚟得百幾蚊人仔,冇街坊支持,我可能已經餓死街頭」。

前日下午5時許,房署職員發現涉事單位有人霸佔居住,大門反鎖,於是報警。警方調查後列雜項案件,暫無人被捕。昨日黃伯仍可暫住單位,但屋內家徒四壁,只靠一張床褥用作睡覺。據悉,黃伯有繳交去年1月租金,但拖欠2至4月租金,結果被終止租約,去年6月被收回單位。

■黃伯上月初回家得知單位被收回後,曾去信房署求情。

拒住臨時收容中心

黃伯曾寫信向房署求情並向區議員求助,西貢區議員張偉超引述當局指,景林邨收回單位不會再租出,「只賣不租」,職員可安排事主入住寶田邨臨時收容中心,但黃伯拒絕。

房署稱一般來說,公屋租戶因事需暫離境,需預先通知所屬屋邨辦事處,以及安排租金繳付事宜。若公屋租戶因收回單位而沒地方棲身,房委會可按情況安排他們入住臨時收容中心或新界區中轉房屋,署方正按上述安排和原則處理本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