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賣員擁「光時」卡 警恐嚇違國安法 要求讀出口號不果 改指偷袋襲警

外賣員擁「光時」卡 警恐嚇違國安法 
要求讀出口號不果 改指偷袋襲警

【本報訊】foodpanda一名外賣員上周六晚持外賣保溫袋路經天水圍銀座,被警方截查,事主錢包內夾有一張印有「光復香港,時代革命」的卡片,被警方質疑他觸犯國安法,要求他讀出卡片上的口號。最終警方以事主未能說出保溫袋內有一張貼紙,以涉嫌盜竊罪將他拘捕。人權組織及律師質疑警方濫用國安法,未有公開展示標語,怎能與國安法扯上關係?

事發短片近日在網上流傳,片段所見,有五名警務人員包圍該名外賣員截查,其中負責查問事主的警長在截查過程中,以事主不合作為由,開動攝錄機。其間警長搜查事主的銀包時,發現夾有一張「光復香港,時代革命」標語的卡片,隨即警告說:「你知唔知道有條國安法㗎,你銀包呢個係寫住咩嘢字呀?」警長其後更要求事主讀出卡片上的口號,多次重複提問:「你銀包係寫住啲咩字呀?」事主拒絕,「咁你咪Charge我,我唔會講」。

警員其後質疑,事主所持的foodpanda保溫袋「有理由係偷返嚟」,要求他提供工作證明,並說出袋內的物品及可供辨認的特徵。事主則反駁,盜竊與否應由警方證明。

他其後仍應要求列出袋內的物品,包括風褸、錢包和流動充電器,但警員聲稱事主沒有說出保溫袋內有貼紙,懷疑保溫袋不屬於他,以涉嫌盜竊罪將他拘捕。

本身為大律師的公民黨秘書長梁嘉善指出,暫未有案例顯示宣讀光時口號或藏有相關物品會違反國安法。她質疑說:「一張卡片又點樣煽動分裂國家呢?」加上被告亦未有公開展示卡片,與國安法中分裂國家等罪名完全扯不上關係。

■警長發現事主銀包有一張「光時」標語的卡片,曾要求他讀出卡上口號。網上影片截圖

人權組織轟濫捕

民權觀察沈偉男亦認為,僅藏有印上光時口號的物品不可能煽動他人,從常理及法律上「冇可能會觸犯到國安法囉」,警方只是想恐嚇事主。他續批評,警長既然質疑光時口號「係會犯國安法」,卻誘使及恐嚇事主須讀出,「係咪想佢有動機煽動,令佢被定罪嘅機會增加呢」,做法荒謬且極不恰當,事件完全屬於濫捕。

民陣召集人陳皓桓則認為,事主遭截查時未有公開展示光時卡片,亦沒有任何犯罪行為,警方因私人情緒或政治立場刻意刁難市民。他又批評警長態度惡劣,「市民權利同對截查質疑係應該受尊重」,市民面對截查時亦有權保持緘默。

警方回覆稱,天水圍分區警員1月2日晚上約10時,於天恩路18號對出處理一宗案件時,發現一名21歲男子形迹可疑,遂上前截查。警員於該名男子身上撿獲一個懷疑不屬於他的外賣保溫袋,其後以涉嫌盜竊將他拘捕。該名姓趙男子被帶回天水圍警署調查期間,曾以頭部襲擊一名男警務人員,他涉嫌襲擊警務人員被捕,已獲准保釋候查,須於2月上旬向警方報到。

事主獲釋後接受自由亞洲電台訪問,他批評警方指控不合理:「我做得外賣,當然會有一個袋,佢問我裏面有冇貼貼紙,我覺得雞蛋裏挑骨頭嘅行為係唔應該囉。」他又批評事件顯示警隊上樑不正下樑歪,因為當晚還有一名警司在場,看見下屬無理截查,流露驚訝表情,卻沒制止。

■警方以事主未能說出保溫袋內有貼紙,以涉嫌盜竊罪拘捕。網上影片截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