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2018年2月於尖沙嘴街頭發生4.5億日圓(約3,200萬港元)劫案,數名蒙面男子當日截劫五名正押款往找換店的職員,搶走兩個裝有日圓的行李箱。現場附近有貨車司機目擊懷疑賊人落車,以及拖着兩個行李箱折返的情況,感到可疑,暗中記下車輛資料並報警,警方於美孚設置路障截獲懷疑賊車,拘捕三人,起回失款。
案中被指是賊車司機的巴籍男子被控一項搶劫罪,他否認控罪,昨於高院受審。
37歲被告簡志成(KHAN Khurram Bashir),任職貨車司機,控罪指他於2018年2月9日在尖沙嘴碧仙桃路,連同THAPA Kenis、MUHAMMAD Yamin Butt和一名不知名人士搶劫逾4.5億日圓現金。
控方開案指,尖沙嘴漢口道一間找換店的五名職員,案發日押送涉案款項往銀行存款,惟途經碧仙桃路時遇劫,被拳打腳踢一輪,兩個載錢的行李箱被搶走。
當時於堪富利士道工作的貨車司機楊海生供稱,突然聽到「大力閂車門聲」,轉身看見銀色車有五至六名戴面具的人士下車,手持銀色金屬物。他覺可疑,暗中記下車牌等資料。未幾,楊見該批人士拖着兩個行李箱奔跑折返,其中一名南亞裔人士更受傷,於是報警。
控方指,警方根據楊提供的車輛資料,於美孚設置路障,截停涉事七人車,拘捕車上其中三人,包括坐司機位的被告,並在車上找回裝有全部贓款的行李箱。
案件編號:HCCC166/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