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香港航空上月裁減250名機艙服務員,有被裁員工質疑港航壓榨賠償,以疫情後的工資為基準遣散員工,並斥港航「報復式」裁走不自願減底薪的員工,要求勞工處介入事件,揚言不排除循法律途徑起訴港航。
過百名被裁僱員成立關注組,昨日召開記者會,表示統計後發現被裁員工大多未有參與去年11月的自願減底薪「兼職計劃」,斥港航「報復式」裁員。
關注組又發現不少員工的遣散費和長服金被強積金完全對沖,質疑港航計算賠償時,以裁員前12個月的平均收入為基準,務求將賠償壓至最低,估算港航因此少付340萬元。關注組發言人Mary任職港航近8年,疫情影響下,平均月薪由2019年的2.4萬跌至去年約1.4萬元,僅以底薪過活,當中兩個月更曾放無薪假,比較過去兩年的年薪差距,長服金計算差額約5萬元。她又批評資方領取1.54億元的保就業計劃工資補貼後,即向員工開刀。
此外,關注組亦質疑港航或違反《性別歧視條例》,涉要求懷孕員工簽署文件,同意放產假前及期間只收取底薪和固定津貼,令孕婦在職場上受不公平對待。
關注組向資方提出五大訴求,包括要求港航以2019年平均月薪計算代通知金及遣散費、取消強積金對沖、退回涉及無薪假之薪金、發還兩期保就業所得的金額,並承諾將來優先聘用被解僱員工。
港航回覆查詢時重申,被裁員工的補償方案按照僱用條款及本地勞工法例而定,符合《僱傭條例》。公司亦已延長受影響員工使用機票及醫療的福利。港航未來重啟招聘活動時,會優先考慮被裁減員工。
關注組要求勞工處介入協助召開三方會談,不排除循法律途徑起訴港航。
勞工處未有回覆有否收到相關求助,僅指根據《僱傭條例》,僱員遣散費是以最後一個月的工資乘以三分之二,再乘以可追溯的服務年資;僱員亦可選擇以最後12個月的平均工資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