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國防法「保利益」成出兵理由

修國防法「保利益」成出兵理由

內地新修訂的《國防法》本月1日正式生效,首次將「分裂」和保護「發展利益」作為動員、部署軍隊和預備役部隊的理由添加到法例中,其中「發展利益」這四個字頻繁在相關法例中出現,引起外界關注,質疑大陸在發展利益受威脅時主動發起戰爭。大陸鷹派網紅司馬南昨稱,大陸對台唯一可行的只有「冷武統」,即在槍口下簽「和統」協議。

賴清德:針對台灣

「發展利益」四字在新修訂的《國防法》中一共出現四次,第一次出現在總則第二條,即「國家為防備和抵抗侵略,制止武裝顛覆和分裂,保衞國家主權、統一、領土完整、安全和發展利益所進行的軍事活動,以及與軍事有關的政治、經濟、外交、科技、教育等方面的活動,適用本法」。這意味大陸的「發展利益」受到威脅,將可能主動發起戰爭。目前台灣及印度與中國關係最為惡劣,台灣副總統賴清德昨稱,大陸國防法明顯是針對台灣,但台灣會繼續尋求和平道路。他又感謝美國跨黨派支持《2021財年國防授權法案》,內容涉及大量支持台灣的條文,包括美國應繼續提供台灣必要的武器。

司馬南認為,現時兩岸不可能在談判桌上和談,但武力攻台又會大量傷亡,後遺症將永難化解,故只有「冷武統」一條路,在槍口下簽「和統」協議。他建議應強行收回台灣島海空防禦權,如果過程中被台灣武裝攻擊,那就會觸發全面武力攻台,即「武統」,故一切責任要由先發起攻擊的台灣承擔。

美國之音/Twitt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