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港版國安法下警權無限大。截取通訊及監察事務專員石輝昨日表示,所有涉及國安法的截取通訊及秘密監察,均非由專員處理,他無權參與國安部門採取的截取通訊行動,因此無從監察有關的執法人員有否出現違規情況。人權監察組織憂慮警方會將截取通訊行動以國安法作切入點,特首基於政治考量批准,令公眾無法監察,猶如黑洞。
國安法第43條訂明,凡涉危害國家安全罪行,警方只要獲特首批准即可截取通訊及秘密監察。截取通訊及監察事務專員石輝昨舉行《2019年周年報告》簡介會,多次重申國安法下就國安罪行的調查,與《截取通訊及監察條例》屬兩個不同範疇,強調他無權參與國安部門採取的截取通訊行動;而防止及偵查國安法下的任何罪行,亦由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處理。他更預告2020年的周年報告也不會有國安法下截取通訊及秘密監察的數字。
至於國安法下警察監聽權力大增,特首是否有足夠的法律知識判斷,石輝回應指此問題應由特首或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回答,他不宜評論。有記者質疑在無專員監察下,執法部門或有更大機會出現人為錯誤。石輝指人為錯誤每日都有發生,由於他不會獲取警方關於國安法調查工作的相關資料,他不宜評論。石輝又指,如專員需身兼處理國安法截取通訊個案,工作量或會太多,但若警方主動諮詢意見,他將毫不猶豫分享經驗。
2019年的截取通訊及監察行動中共有16宗違規個案。其中一宗違規涉及一名職級頗高的執法人員誤解授權條款,且經過相關執法機關一連串內部檢討後,更未能發現出錯,情況令人驚訝及擔憂。他指執法機關已採納專員建議,將有關人員調職。石輝指大部份違規個案涉及執法人員疏忽,並非有人別有用心,故採取紀律行動是可以接受。
民權觀察成員王浩賢指從傳媒報道可見,很多案件的罪名不涉國安法,但全部交由國安公署調查,他憂慮截取通訊會面對同一情況:「會唔會以後警察為咗方便行動,凡事都用國安法作為切入點,跟住就去調查?」王續說,警方不會公開調查細節,造成公眾監察困難,就如「黑洞」。
雖然有特首把關,但王直指特首可能基於政治考慮批准截取通訊,變相政府行使公權力時失去制衡。王坦言目前未有方法監察國安法下的截取通訊,惟有期望行政當局不會濫權。
另外,目前WhatsApp、Telegram等手機通訊軟件並不納入於《截取通訊及監察條例》範圍,石輝認為法例現階段仍順暢運作,相信保安局會留意新科技發展,檢討是否需擴大條例範圍。簡介會上設立法會議員提問環節,去年有時任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副主席涂謹申及議員葉建源提問,但今年泛民議員總辭,會上未見任何建制派議員出席,提問環節亦以「零諮詢」告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