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結案】
【本報訊】立志成為物理治療師的理大生,前年除夕當網民在各區發起「攬炒倒數」在旺角被捕及搜出噴漆,早前裁定非法集結及管有物品意圖損壞財產罪成。辯方昨求情稱被告今年5月需參加實習,若錯過便需重讀三年級,由於更生中心平均會被羈留半年至九個月,望能判短期監禁,但裁判官施祖堯最終判他入更生中心。
辯方為被告蔡頌希(20歲)求情時呈上四封由教授或導師所撰求情信,他們指被告成績優異、對社會熱心,相信他再犯機會低。被告志願是任職物理治療師,現為三年級生,今年5月需實習,若不能如期進行便需要重讀。
辯方引述報告指被告因體格問題不適合入勞教中心,適合判入教導所及更生中心,報告並傾向判被告入更生中心。辯方相信被告有良好背景,若判監應是入獄四至五個月,被告望判入獄,以免錯過實習,相信出獄後他能在社會發光發熱。若判他入更生中心,他可能錯過實習機會。
惟施官指上訴庭就相關案件已有判刑指引,他別無選擇;又指被告年輕在判刑所佔的比重有限,甚至微不足道。法庭需保護公眾秩序,判處阻嚇性刑罰。他認為判被告入更生中心既能糾正他的違法行為,又可在更生及阻嚇之間取得平衡,且被告在更生中心後期須居於中途宿舍,應有更大機會讓他參與實習。
案件編號:WKCC2124/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