譚耀宗批鬥司法界:勿以精英自居

譚耀宗批鬥司法界:勿以精英自居

【本報訊】律政司對中共官媒和親北京傳媒連日攻擊本港法官表現「龜縮」,而全國人大常委譚耀宗於《紫荊》雜誌撰文再批司法界,指司法機關不要過度膨脹權力及自身角色,「不要長期以精英自居,盡量減少使用艱澀難懂的語言和浮誇的體制」。有大律師批評譚說法如「當《基本法》冇到,當中英聯合聲明無發生過」,想移除香港司法獨立及自主,全面配合公權力。

譚耀宗以〈司法改革應當與時俱進〉為題在《紫荊》雜誌撰文,指「司法獨立」不是指「司法機關的獨立」,「某些人總是把《基本法》規定的『獨立的司法權』、『審判權』或『獨立進行審判』曲解為是一個完全不受任何約束、任何規管、任何監督的『司法獨立王國』」,又聲稱司法制度在回歸後必須遵從「一國兩制」憲政原則;司法機關行使《基本法》授權應尊重國家憲法、中央權力及尊重港府制訂公共政策的權力,避免以案例製造新法律,以及不要過度膨脹權力及自身角色等。

譚在文中稱,期望特區司法機關能審慎地行使《基本法》所賦予的授權,「不要長期以精英自居,盡量減少使用艱澀難懂的語言和浮誇的體制」,指這樣司法制度有望再獲社會大眾認同。

梁家傑轟當《基本法》冇到

身兼資深大律師的公民黨主席梁家傑接受查詢時批評,譚說法是「當《基本法》冇到,當中英聯合聲明無發生過」,只為跟從中共路線,試圖移除香港的司法獨立和司法自主,將內地司法配合而非限制公權力的一套移植至香港。

梁又指普通法向來都是由判例法組成,亦是《基本法》組成不可或缺部份,「由於香港嘅普通法有與時俱進、有機嘅發展,先至可以同世界各地的普通法地區有互相援引之處,係佢(譚)唔明白啫!」基本法和中英聯合聲明一直強調香港只行使普通法、衡平法和成文法,但近年人大常委會卻透過「釋法」、「聲明」和「決定」治港,「呢個係違反咗基本法嘅承諾」。梁稱不覺得司法機關有使用艱澀難懂語言,「如果你(譚)話難明、曖昧、無客觀準繩,你(特區司法機關)邊夠港區國安法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