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上訴委員團(教育事宜)新委任八名成員加入後,委員團總人數增至19人。據了解,處理教師釘牌上訴的委員會,由委員團五名成員組成。按《教育條例》62(1)條,由上訴委員團秘書委任上訴委員會成員,並訂定聆訊時間地點。該秘書目前是由教育局官員、高級行政主任(行政支援)2擔任。換言之,兩宗教師釘牌個案的上訴委員會,除委員團正、副主席外,教育局理論上可安排全由新成員組成。
教育局決定名單後,會再個別通知相關成員,涉事教師無權對名單提出異議。
教協副會長葉建源表示,涉事老師已提出上訴,仍正等候排期聆訊,暫時未收到局方進一步消息。他指今次釘牌事件較為複雜,可能需時整理資料,但他指政府其他類似的上訴委員會,部份限定收到上訴後需於指定時間內舉行聆訊,他希望教育局可盡快安排,以免有關教師無了期等候。葉指涉事兩名教師暫時未有新動向。
教育局表示,上訴委員團(教育事宜)去年接到兩宗有關取消教師資格的個案;自2019年至今,上訴委員會曾召開一宗聆訊,聆訊後維持常任秘書長的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