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永康兒媳黃婉發表公開信,要求中共放她出境,看到這個新聞,我生不出一點惻隱之心,即使她拿着「風雨中抱緊自由」的書法拍照片,我也無感。
以她的遭遇,比起很多維權人士,已經好了很多,只是限制出境不能與家人團聚而已,在大陸可以自由行動,不受皮肉之苦,還可以發公開信「講理」。
報道武漢肺炎的公民記者張展被判四年,陳秋實和方斌至今下落不明,他們不但沒有觸犯任何法律,甚至是為公眾利益捨身抗命,比起他們,黃婉應該「感恩」了。
作為周永康的家人,她在周永康事件中扮演了什麼角色我們不知道,但周永康曾經一手遮天,他得到的特權、收受的利益,作為兒媳婦的一定分一杯羹,今日如果受到一點委屈,也不過是當日佔便宜的「罰款」而已。
當然,如果中共統治下講的是法治而不是人治,黃婉是有權向政府討回公道的,但可惜,今日對她「不公」的殘暴社會,恰恰是她家公有份建構起來的,她的不公平待遇,只能怪她家公。
周永康曾是公檢法巨頭,今日所有懲治普通中國人的惡法,幾乎都是周永康手上建構起來的。當日周永康經手的,對大陸自由派知識分子、民間抗爭領袖和司法界維權律師等等的迫害罄竹難書,而周永康最終也被自己建構起來的那個惡法收治,要在監牢裏度過殘生,這正是天理循環,報應不爽。
黃婉今日的遭遇,如果要說理,應該去秦城監獄找她的家公,和他探討一下其中的是非曲直。
日後香港行一國一制,萬一林鄭的兒子兒媳們犯了事,得罪了紅二代,他們又會有什麼下場?到時他們又到哪裏去說理?不但林鄭家人,建制派一干人等都要想一想天理循環這回事。
建制派的習慣思維是:我這麼愛國愛黨,黨一定不會虧待我。但誰會比劉少奇周永康更愛國愛黨?一個制度要能保護所有人,才能保護個別人,這不是天理循環,這是常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