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為什麼,每次聽到《新春頌》第一句,總覺得是句抱怨——怎麼又過年了,好像對時間的更替多有不滿,或是對凡俗的儀式終於厭煩。年是時間的單位,是人類用來度量自己和整個世界經驗與生命的計算工具,其本身是沒有意義的,甚至根本不存在。德國社會學家Norbert Elias說,在第四維的時間外,是人類學會了聯繫本不相關的事物,從而找到了自己在宇宙中的定位,賦予時間意義,這就是我們自己創造的第五維了。
1月1日這一天,我照舊工作,寫字樓正門關上,從停車場那邊進去,保安姐姐在側門口曬太陽等外賣。整個樓裏也沒幾個人,我和送外賣的男子一起進門。雖然他戴着口罩,但還是認出這是舊年在平安夜朋友家聚會時有過一面之緣的傑。他瘦了太多,整個人像一把凌厲的小刀,衣領也豎立,不願意多看誰一眼。2014年佔中到最後,差不多也是這樣的天氣吧,在冬日的暖陽中,傑是最後一批留在旺角的人,哪怕法庭宣布不可以留守,也堅持不走。最後他被起訴,罪名有好幾條,都不大,如果認罪要坐監幾周。記得到舊年,他還在打官司,說一日也不願意坐,相信可以贏。
我於是上前打招呼,和他走回停車場,我記得他是在IT公司做事的,「怎麼做起delivery?」 原來最終他還是認罪了,但只需要交付罰款,以及六年來的一切司法費用還有律師費。統共加起來不是小數目,但普通人而言,也並非出不起。他淡淡解釋,家人和公司都給他貼上亡命之徒的標籤,生活越來越難,中間也借過債務公司的錢。現在也許還是能找到一份朝九晚五的工作,但所有錢都不會到自己手。索性做了很難被追蹤財務情況的零工,反而壓力不大,至於債務,走一天看一天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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