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控馬虎】
【本報訊】去年律政司及警方處理多宗反送中案件時,不時被法庭斥責其檢控及舉證工作馬虎。律政司刑事檢控科發表的2019年年報顯示,裁判法院及原訟法院的審訊定罪率下跌。有大律師指出,在部份反送中運動的案件可見,律政司決定檢控的證據基礎薄弱,警方蒐證工作亦出問題,有被告僅僅路過示威現場就被濫告,無辜捲入冗長的司法程序。
據《香港刑事檢控2019》定罪率數據顯示,共有1,550人於2019年經裁判法院審訊後獲判無罪,定罪率為54.6%,較2018年下跌約3%;另有48人經原訟法院審訊後獲判無罪,定罪率為60.7%,下跌約7%;區域法院2019年的定罪率則為67.4%,增約8%,共94人獲判無罪。其中原訟法庭案件的定罪率更是連跌兩年,由2017年的70.8%急跌近十個百分點至2019年的60.7%。
翻查資料,2019年8月3日旺角大遊行13名市民遭拘控,罪名包括非法集結、阻差辦公等。惟三個多月後,律政司向法庭表示檢視證據後或未有合理機會達致定罪,其中三人獲撤控當庭釋放。
民權觀察沈偉男認為,律政司及警方近年蒐證及檢控工作粗疏,因證據薄弱而獲判無罪的案件亦有上升趨勢,「有啲案甚至係控方證人都認唔到被告」。他批評,清白市民因被濫告須面對嚴苛保釋條件,包括宵禁、定時到警署報到等,影響生活和工作。
大律師黃宇逸則表示,在部份反送中案件可見,律政司決定檢控的證據基礎薄弱,包括未能確定被告是否身處現場、欠缺環境證據等,警方蒐證亦出問題,「唔夠證據咪打得甩」。本身為執業大律師的公民黨秘書長梁嘉善亦認同律政司檢控工作粗疏,定罪率下跌合理,「係多咗人打得甩」。她又批評反送中運動很多被捕人士純屬路過就被檢控,無辜受保釋條件限制,即使被冤枉亦難以追究,「脫離咗程序係咪仲想再捲返入去呢?好多都係唔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