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法治公正嚴謹」- 區家麟

「內地法治公正嚴謹」- 區家麟

想起了周星馳在《整蠱專家》中,吃了豆沙包後的經典黑色幽默:「袁木很誠實,李鵬係我哋最偉大的領袖。」難怪周星馳沒落,有了中國法治,世界不再需要周星馳。

「十二港人案」其中一被告據報在法庭上悔罪,謂「我已經認知到內地法治的公平公正及嚴謹」。公平公正,首先體現於官派律師的體貼,就正如一場球賽,你有聘請隊醫的權利,不過你一定要聘請對手的隊醫。至於家屬為你委託的律師,不容參與,維權律師被約談、被勸退、被警告,先禮後兵,公平公正。

祖國法律通識,嫌疑人被關押候審期間,家屬不得見,只能透過官派律師聯絡。香港警察拘留疑人,最多四十八小時要落案提堂或保釋,公安可以最多拘留三十七日才正式逮捕,期間可以沒有消息,依法人間蒸發;逮捕後偵查羈押至庭審,可以依法延長又延長,甚至可以更改罪名重新計算,可以動輒以年計不開審;審訊後不一定短期內公布判決,可以依法拖延再拖延。「十二港人」案,羈押一百三十天就開庭兼判刑,皇恩浩蕩。

忽然開庭,只有三日通知,聽說審訊公開,但不知道向誰公開;公告說有家屬有人大旁聽,而無人知道誰在旁聽。聽說家屬可以依法上訴,但律令嚴明,誰敢上訴;斗膽上訴的話,代表案件未審完,繼續不能探監,生死兩茫茫,法律很精妙。

往日洗頭艇年代,偷渡尋春等閒事,公安隻眼開隻眼閉,今天內地水警顯示有法必依的決心。香港警方與飛行服務隊,陽謀送中,證據確鑿,但堅拒承認,展示了不邀功、不妄言成功爭取的高尚情操,德育課教材。

陽光司法,說得天花龍鳳,香港連門面工夫也比下去。例如維護國安,一定是義無反顧、光明正大,但特區政府鬼鬼祟祟,一直拒絕公布國安法官名單,審一案才曝光一個。國安法官名單不公開,又沒有任期,代表暗角之下,隨時換法官也無人知曉;指派法官的機制,等同每宗國安案件都在考驗法官的政治覺悟力,有哪位法官認為黎智英言論不算勾結外國勢力、或竟然斗膽給他保釋,機制之下可以撤換,確保每位法官都政治正確,就可以司法獨立了。

黨報公然叫終審法院「自我糾正」,又口誅筆伐譴責法官「傷害法治」,甚至暗示要實施中央管轄權送中審判,才能把黎智英再次羈押;一切只因法官失控,不識時務,政治領悟力低,以為真的有司法獨立,相比內地法治之公正嚴謹,真箇井底之蛙,照不到陽光,落後於時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