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前香港眾志成員周庭因前年6月21日包圍警總,被控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准集結,及參與未經批准集結判監10個月,其後囚於羅湖懲教所。周庭至今入獄近一個月,有消息指她現已被「升級」為甲類在囚人士(Cat A),轉往大欖女懲教所服刑。有關注囚權的前立法會議員感到驚訝,不明白周庭為何會被歸類為犯謀殺、販毒等重罪的「甲級犯」。
關注囚權的立法會前議員邵家臻去年中成立民間組織「石牆花」,有關fb專頁昨發文:「吓,周庭突變Cat A犯,調往大欖女監服刑。」邵家臻表示感到驚訝,認為囚犯分類通常與刑期和罪名掛鈎,甲類犯人一般是犯了謀殺、販毒等重罪,周庭的刑期只有10個月,仍被歸類為「甲級犯」令人不明所以。
邵家臻續說,甲類囚犯會被單獨囚禁及「重點看管」,在監獄內任何地方走動都會被兩名懲教人員「夾住」,其他還柙者見狀要讓路,「衰啲講句,Cat A係就算屋企人有咩白事都唔使旨意有得出去」。
前立法會議員、太平紳士何秀蘭對於周庭被「升級」為甲類囚犯同樣感難以置信,「佢本身冇使用任何暴力,當日都係叫大家和平克制,冇行為損害他人安危,要入獄已經好唔合理」。她指除了出於政治迫害外,完全難以明白和解釋懲教署做法。她續稱,即使身為太平紳士也無法就事件作任何跟進,「大家都對太平紳士有期望,但其實個權好細,只可以巡監,問在囚人士有冇投訴」。
上星期曾往羅湖探望周庭的南區區議員袁嘉蔚表示,懲教署沒有表明「升Cat A」原因,只稱她是公眾人物,涉及同一案件的黃之鋒據悉亦屬甲類犯人。
懲教署回覆稱,不會就個別個案作出評論,決定保安分類時會考慮在囚人士的罪行、刑期、保安風險等因素。據該署2019年年報顯示,懲教署新收納128名甲類在囚人士,當中86%干犯毒品相關罪行,餘下14%則干犯謀殺、強姦等嚴重罪行。截至2019年年底,整體甲類在囚人士有552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