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辦理按揭買賣業務的黃馮律師行,因一名前文員疑不誠實挪用客戶款項,及律師行嚴重違反《律師賬目規則》,上月24日被香港律師會行使權力,勒令即時結束營業並依法接管。約10名苦主昨到律師會了解,當中既有物業買家、亦有業主,其中一人有約640萬元資金存放律師樓,未知何時解凍。律師會指,由於事件牽涉不誠實行為,故表明受影響客戶須待法庭手令,才能取出存入該行款項。
身為物業買家的何先生透露,其為黃馮律師樓舊有客戶,過去多次經該律師樓處理樓宇買賣。今次計劃買入葵涌一個樓價710萬元的住宅單位,已將樓價尾數240萬元、及由滙豐銀行提供的按揭貸款400萬元,一併存入黃馮律師行;物業原定日前成交,惟律師行突結束營業,交易現變數,更未知資金何時解凍。
何先生指,無論報警、向律師會投訴,對事件都於事無補,「佢哋只會話係法庭嘅事」;並稱現獲業主寬限,可延遲一至兩周才完成交易,現時正想辦法籌謀該尾數240萬元。另外亦正待銀行回覆,能否「特事特辦」額外批出400萬元貸款,讓他交予業主買樓;談及最壞情況,何先生沮喪謂:「最嚴重係交易唔到,俾人殺我大定!我唔單止收唔到樓,銀行仲可以要求我還債,每月供一層唔存在(不屬於他)嘅樓!」
從事人臉識別生意的譚先生,是另一苦主,他指因社運及疫情影響,其生意大幅倒退,故即使其首置物業未過三年鬆綁期,亦支付SSD辣稅求售套現還債;他透露12月23日將買家細定18萬元,連同自己從財務公司借來支付辣稅的63萬元,一併存入黃馮律師行賬戶代管。翌日原想確認支票是否入妥,「黃馮突然話喺3點52分被律師會接管」,作為業主原想賣樓還債,現被律師會接管,無法完成賣樓交易,對其生計及還債計劃有重大影響。
譚先生指,香港是法治社會,將資金存入律師樓託管,本覺安心,「今次事件難免令公眾對資金存入律師樓的信心受打擊」;他透露苦主已成立「大聯盟」,據悉或涉過千人,部份屬長者,涉及資金是「畢生血汗錢」。
律師會昨就相關情況交代事件。會長彭韻僖指,根據調查結果,理事會相信該行一名前文員不誠實挪用該行客戶款項,屬嚴重違規行為,已向警方舉報;她強調為保障公眾及當事人利益,被介入的律師行款項,由律師會暫管,形容今次介入是別無選擇。
至於發還被凍結資金問題,她指事件牽涉不誠實行為,中介人核實過程非常複雜及需時,故發還資金需由法庭授權;目前已委任徐伯鳴劉永強律師行,聯絡受影響客戶提供協助;她呼籲苦主應盡快委聘律師處理解凍事宜。黃馮律師行屬二手樓宇市場「一哥」,在2019年登記二手私人住宅買賣中,黃馮律師行佔比4.9%,承辦合約金額逾150億元;但2017年,其被指負責檢閱樓契及準備按揭文件失職,未有懷疑借貸人身份及樓契真偽,被要求賠償貸款及服務費共950.7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