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警⽅前年8⽉1日持搜查令在天水圍街頭截停一名青年,並搜查他位於天⽔圍的家,撿獲逾30枚土製煙霧彈。青年昨在區院承認管有炸藥及管有物品意圖摧毀財產兩罪。辯方求情指,涉案物品只能製造大量煙霧,殺傷力不高。被告中二起輟學,隨即投身工作,為人孝順,望可盡快服刑完畢,以照顧及幫助母親渡過難關。法官祁士偉將他還柙以索取背景報告,本月21日判刑。
被告盧俊希(24歲),報稱起重機司機。經認罪協商後,被告承認管有炸藥及管有物品意圖摧毀財產兩罪,原本被控的管有攻擊性武器則留在法庭存檔。控罪指他在天瑞邨管有硝酸鉀、蔗糖、碳酸鎂、碳酸氫鈉的固體混合物;另管有八支膠管、打火機油、玻璃瓶等物品。
辯方求情指,被告成長之路不易,又呈上多張相片顯示被告用紙摺成figure人像的作品,形容他是有才華的年輕人。辯方稱,所有涉案物品在同一單位搜出,望刑期可同期執行,讓善良孝順的被告早日回家。
案情指當日警員帶同搜查令在天水圍截停被告,並在他家的廚房搜出手套,及寫有化學物質名稱及百分比等化學方程式的筆記簿;另有電子磅、飲管及篩等工具,及30個土製煙霧彈。被告床邊則搜獲19支啤酒樽 、火機燃料、鎂粉等物品。被告、其母及其姊三人被捕。被告承認搜出物料屬他所有,筆記簿上的字迹亦屬他。
案件編號:DCCC909/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