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指煽動他人使用暴力 嗌殺警漢還柙「我係政治犯」

官指煽動他人使用暴力 
嗌殺警漢還柙「我係政治犯」

【本報訊】民間集會團隊今年1月舉行集會,其間一名六旬漢在金鐘港鐵站外以大聲公宣稱要「將三萬香港法西斯警察全部殺晒」,又揚言要將警察剁成肉醬,其後被拘控。案件經審訊後,裁判官劉綺雲直指被告言論充斥暴力及威嚇,合理化仇警及殺警的情緒;即使當時從未出現暴力事件,但不能排除有人或會因被告的言論而訴諸暴力,裁定他在公眾地方作出擾亂秩序的行為罪罪成,還押候懲。被告走進犯人欄前向親友高呼:「我係政治犯!」

被告何兆麟(63歲)被指今年1月19日在金鐘港鐵站B出口外,在公眾地方作出擾亂秩序行為。劉官押後案件至明年1月14日判刑,以便索取被告背景及心理報告。

目睹事件的警署警長李泰萊早前出庭作供,裁判官劉綺雲裁決時指李的證供合情合理,與現場片段脗合。雖然辯方形容案發時李正「眈天望地」及與同袍聊天;但劉官指未從片段中聽見李的聲音,故他未必是在聊天,而他當時抬頭應是在觀察現場環境。

官:港鐵站用揚聲器有預謀

片段顯示當時多人於金鐘站B出口聚集,並不停辱罵警員及要求他們離開,其後被告的聲音從中響起。劉官認為當時人群情緒激動、充斥不滿警方的情緒;而被告必然留意到人群中的負面情緒,卻多次揚言殺掉所有警察、「警察冇一個無辜、雙手塗滿鮮血」等,其言論充斥暴力及威嚇,合理化仇警及殺警的情緒。

另外,被告揚言要將警員剁成肉醬,劉官認為是煽動鼓吹他人使用暴力。被告發言前,眾人只是要求警員離開,從未說過「殺」等字眼,但被告發表「殺警」言論後,多人拍掌和應,顯然是遭被告煽動。雖然當時未有出現暴力事件,但劉官指每人控制情緒能力有異,可瞬間由激動演變至訴諸暴力,被告的行為相當可能破壞社會安寧,存在實質風險。

劉官又指,被告的言論篇幅不短,又使用揚聲器擴大音量,更在多人出入的港鐵站出口發表言論。劉官認為上述因素顯示他是有計劃、有預謀的行為,而非辯方所述只屬戲言,裁定他罪名成立。控方透露被告有四項刑事紀錄。辯方求情指,被告去年進行白內障手術,現仍要定期覆診,望法庭先索取報告後才判刑。

案件編號:ESCC21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