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擁有會計學士學歷打算考公務員的男子,今年1月5日「新春上水和你行」集會遊行期間,一時衝動下從後向便衣警長踢了一腳。他昨認罪,辯方指警長沒有跌倒,案情亦不嚴重,希望法庭考慮判四至六星期的短期監禁。惟主任裁判官蘇文隆指,縱使被告出腳時現場情況相對和平,亦不見得大力,警長也沒有受傷,但其行為可能令人群蜂擁而至攻擊警長,後果不堪設想,最終判被告監禁四個月,但批准他保釋等候上訴。
被告聶子聰(28歲)承認今年1月5日在上水中心2樓樓梯襲擊偵緝警長49151。辯方資深大律師潘熙指被告今年9月14日自願撤銷擔保後,已被還柙七星期零四天,其後在獄中因身體狀況欠佳,再度申請保釋。被告擁有會計學士學歷,志願投考公務員,但案發後已感到機會渺茫。被告考獲的士牌,現任職的士司機,他已計劃移民澳洲重投會計行業,下月亦將往面試,開展人生規劃的另一步。
潘熙強調,案情並不嚴重,被告因修習空手道,出於衝動失去理智才犯案,被告事後回憶也不明白當時的行為。
蘇官指被告從後施襲,行為鬼祟,有機會令警長跌倒,加上案情顯示現場早前混亂,假使警長跌倒,當時2樓仍有不少人,無人掌握他們的信念及傾向,有可能蜂擁而至攻擊警長。
案情指,當日舉行反水貨集會,有示威者喝罵警察,並向捲閘噴漆油,一名中國籍男子被20名示威者包圍,有人三次喊「打死個大陸仔」,有人開傘掩護。警察到場後,示威者四散,遭包圍男子離開,閉路電視拍攝到至少三人襲擊他。至下午4時許,警方到上水中心,便衣警長49151與其他便衣警由2樓落樓梯,其間背部近腰位置遭被告踢到。警長即時回望,將被告制服。
案件編號:FLCC140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