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版國安法造成寒蟬效應,特首林鄭月娥聲稱街頭暴力絕迹,實情卻是以濫捕濫告為手段,把大批異見者收監,甚至是以國安法為「牌頭」執法,涉案人士雖最終被暫控以其他刑事罪行,惟已經首先失去自由,被法庭下令還柙不准保釋。
前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主席林朗彥和副秘書長周庭,遭指控在去年6月21日包圍香港警察總部行動中,涉嫌煽惑他人、未經批准集結等罪,被判囚10至16個月。雖然此案不涉國安元素,惟三人之中周庭8月已被指控勾結外部勢力而被拘捕,雖仍調查中,但短期內難重獲自由。
今年8月,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連同集團部份高層被指欺詐及勾結外國勢力,國安法指定法官蘇惠德唯獨拒絕黎的欺詐罪保釋,他其後再被加控勾結外國勢力港罪名,還未計他另外涉及多宗組織、參與未經批准集結案。
上月中旬,朱凱廸、陳志全及許智峯便相繼被捕,案件涉及立法會內抗爭事件;本月8日,警方再拘捕最少八名民主派成員,包括民主黨主席胡志偉、社民連副主席梁國雄等,涉及今年6.30在終審法院外及7.1遊行的非法集結事件。
有網民整理出截至本月中「已判監手足」名單,當中最少150人正服刑,連同被判社會服務令或感化個案,料被政權清算人數已約700人。警方數字顯示,截至11月底,警方在6月起計的17個月內,共拘捕10,171人,當中有2,389人被檢控,檢控比率約23.5%,其中有826人已完成司法程序,另有679人需要承擔法律後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