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就讀教育學士及社會科學學士的香港大學教育學院畢業生,畢業後獲聘為助理小學學位教師,在正式上任前,畢業生及僱用他的小學,曾分別向港大就相關課程是否合乎教小學資格查詢,獲港大確認其學歷合乎要求。
結果,該姓陳的畢業生工作約六個月後,教育局突然質疑其資歷,陳老師向港大索取聲明,獲學院發信證明其已完成課程相關要求,有資格在香港的中小學任教。但教育局不接受該解釋,DQ其教師資格,並要求他退還工作約六個月的薪金收入,總數接近20萬港元。
一個DQ成癮的政府,才會催生DQ成癮的教育局,更照辦煮碗,向被DQ者追討已支付的薪金。整件事情中,陳老師做錯了甚麼?他在獲聘就職前,已向港大查詢其教學資格,此後憑工作而獲取酬勞。
如果事件中有人需要為此承擔責任,可以是發佈錯誤信息的港大,也可以是任由其工作了六個月的教育局,絕對不應該是該位陳姓老師。
一個人口超過700萬人的國際都會,由777個人「選」出一個特首,這樣一個所謂特首,有人質疑其就任資格嗎?當絕大多數有份出糧的納稅人質疑其能力與職位、薪酬不符,納稅人可以DQ她,要求她退回已支取的巨額薪酬嗎?
今日香港,所謂的教育局有資格論「資格」二字嗎?論資格,讀社會科學學士出身,任職會計專業的楊潤雄擔任教育局局長又是否符合資格?需要被DQ嗎?可以要求他退回已支取的薪酬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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