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開資料削弱租契欺詐指控

公開資料削弱租契欺詐指控

【本報訊】黎智英被控串謀欺詐一案,涉及隱瞞壹傳媒大樓供黎控制的力高顧問有限公司作未經許可用途,違反1998年由蘋果日報印刷公司和科技園公司簽訂的租契。法官李運騰認為,控方證據仍有未清楚之處,而且有公開資料削弱不誠實指控,例如控罪始於2016年,但力高顧問的註冊地址早於1998年起已是涉案大樓。李官同意辯方指,欺詐案通常都批准保釋,黎的同案被告也獲准保釋。

年報顯示力高使用大樓

控方以證據強和判刑重為由反對保釋,法官李運騰表明調查仍在進行,現在對欺詐和國安法案件證據下定論是言之過早,仍然有待審訊判斷。論及判刑輕重,李官指壹傳媒大樓佔地3.8萬平方米,力高顧問佔用50平方米,僅0.13%,會是判刑考慮因素。

判詞指,控方並非指租契於1998年欺詐得來,控罪始於2016年力高顧問被指開始提供未經許可服務。李官指控方須交代租客和業主有何特別關係,令租客必須披露相關資訊,但目前證據尚未清楚,辯方似可稱沒有披露責任。控方指同案被告確曾訛稱力高沒在大樓營運,但李官指未知能否指控黎串謀。

李官又指欺詐包含不誠實元素,但力高的註冊地址由1998年起已是涉案大樓;壹傳媒2011-12和2013-14的年報有公佈,蘋果日報印刷公司向力高收取低於市值租金,換言之有公開資料顯示力高使用大樓,某程度削弱不誠實指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