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隊長2.0被拒保 官:保釋屢犯禁 口號非和平

美國隊長2.0被拒保 
官:保釋屢犯禁 口號非和平

【本報訊】外號「美國隊長2.0」的男子被指多次高呼「香港獨立」、「全民勇武」等口號,及呼籲市民在特定日子聚集等,遭警方控以港版國安法中的分裂國家罪。被告早前在裁判法院申請保釋被拒後,再向高等法院提出保釋申請,惟亦遭國安法指定法官李運騰拒絕。李官昨頒佈書面理由,指被告獲警方保釋候查後多次再犯,所叫口號也非和平行使表達自由。

指行為過火

辯方為被告馬俊文(30歲)申請保釋時指,分裂國家罪的解讀方式應與《基本法》一致,認為條文沒有將和平提倡分離主義視作刑事罪行。辯方亦指分裂國家罪條文「不論是否使用武力或者以武力相威脅」(whether or not by force or threat of force)一句中,「不使用武力」(not by force)應指非法及不可接受的非暴力行為,例如恐怖活動。惟李官質疑條文已清楚列出分裂國家的行為包括甚麼,而暴力也非所須罪行元素之一。

李官亦不同意被告只是被指曾叫口號和發表意見,並指根據被告受訪時所言,其行為有過火之嫌,質疑他曾叫喊的口號如「全民勇武」、「武裝起義」,明顯不是和平行使表達自由的權利或純屬宣傳。控方指被告謂革命已經展開,呼籲公眾準備戰鬥,惟公眾現時實力不足,所以要繼續播種。

李官又指,被告曾六度因涉嫌非法集結和煽動意圖等罪被捕,其中五次獲警方保釋候查,惟事後隨即再作相同或類似行為。被告發言也日趨激進,例如聲言即使被捕甚至遭關押三至五年,獲釋後都會參與示威。李官因而質疑被告獲准保釋後,會否遵守承諾不再犯案。案發今年8月15日至11月22日期間。

案件編號:HCCP71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