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因研訊】
【本報訊】22歲科大男生周梓樂去年11月4日凌晨於將軍澳警民衝突期間,在尚德邨停車場墮樓昏迷,留醫5天後不治,死因庭早前用完預定聆訊日子,研訊暫停一周後昨恢復。政府化驗專家供稱,計算梓樂步速,認為他在閉路電視鏡頭消失後「有機會自己行埋去」懷疑墮樓的矮牆邊,因他消失至墮樓之間的關鍵8秒,不足以讓他人襲擊再搬動他15米掟落樓。專家返現場量度及做實驗,發現在矮牆邊需近距離至一隻手臂的長度,才會看見牆外凌空。
政府化驗所高級化驗師鄭郁棋昨繼續作供,交代他撰寫的化驗報告內容,及解釋事後返現場重組案情及進行實驗的細節。
鄭郁棋對比梓樂在不同閉路電視鏡頭出現的時間,再實地量度距離後,計算出梓樂當晚平均步速大部份時間是每秒1.6至1.8米,比常人略快,但尚算正常,未至於跑動。
梓樂最後在鏡頭出現,至鏡頭拍到黑影墮樓及現場發出閃光之間,有8秒空隙。鄭計算得出,梓樂最後現身位置與停車場三樓矮牆相距約15米,若要在8秒內由入鏡位置走到牆邊,速度須有每秒1.9米,「都係有機會佢自己行埋去」,言下之意非由他人搬動身體。
鄭稱,看過的片段都顯示梓樂出事前獨自一人,沒與人交談、爭執或發生肢體衝突。研訊主任問,梓樂在關鍵8秒間會否有機會被人襲擊?鄭認為要在8秒內完成襲擊動作並搬運梓樂15米再拋落樓下,「時間非常之不足夠,甚至係冇可能」,他看過的影片找不到任何證據指向梓樂曾受襲。
鄭郁棋在現場量度到梓樂倒地位置對上的三樓矮牆高1.2米,牆外凌空;二樓車位後的矮牆高0.9米,牆外是行人通道。梓樂倒卧位置與三樓矮牆頂垂直距離為4.3米,約為兩扇門高度。
梓樂身高約1.75米,鄭郁棋找來身高1.78米的男同事在三樓泊車位模擬步向矮牆邊,發現要距離牆邊近至0.8米,即比伸直手臂略長少許,才會看見矮牆外凌空。
另外,梓樂驗屍當日,鄭用膠紙在梓樂前臂及小腿取證,看看有否衣物纖維等細小物證,惟昨日證供沒觸及檢驗結果。聆訊今續。
案件編號:CCDI93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