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不入官門 - 林夕

生不入官門 - 林夕

港警目前為止拘捕了上萬人,起訴的一千多。目前正值審判高潮,法官若能不偏不倚審判,該罰則罰,濫捕濫起訴的能有個合理的判決,連旁聽者都大哭到抽搐,更何況受審者的心理壓力,在那一刻的釋放,不自傷其身已經很僥倖了。

所謂生不入官門,古今無異,原因不同。古時怕碰不上包青天,沒錢沒人脈疏通。如今法治時代,看似文明,可是人道呢?上庭前後,過的都是非人生活。不算及打官司超高律師費,被起訴的折磨,先是忐忑不安,再而跟律師商討案情。然後,等到那天到來,第一堂、第二堂、第三堂,站在被告席上,在攻防中每一分鐘都是煎熬。

即使在司法依然絕對獨立,判案相對公平時代,生不入官門的意思是:出出入入,即使最後以無罪之身走出來,怕只剩下半條人命。

A君曾經歷過一場出入法庭的浩劫,每天都在過山車中生活。在一大機構當上二號人物,當時犯了涉嫌違法「盜用」政府知識產權,被律政司起訴,全公司高層以至有份參與員工,無一倖免,一鍋端,人人有份。一號人物不知如何可以置身事外,二號人物好像責無旁貸,於是一個人擔起責任,不牽連到基層參與員工。A君本人回顧這段日子,真如活在地獄:每天如常打理公司業務,堅守本來崗位,公餘則跟律師團商討案情,其間認識了很多陌生的法律名詞,法律的罪行定義跟普通人嘗試所理解的不一樣,等於一直在上法律的課,可是這課程攸關前程。其實從頭到尾,到現在也不明白,違反了知識產權法,政府是受害者的話,怎麼會變成刑事案,搞不好不是罰錢,是要坐牢的。

如是者上班加上庭,在庭上也要受檢控官審問,少一點勇氣與堅定,都會崩潰下來。前前後後,法律攻防戰打了不知多少堂,總共糾纏多少年?三年!雖然最後案情逆轉勝,但A君說,這三年後,照鏡子,幾乎認不出自己,臉瘦了一圈不止,真個人都廢掉了似的。

聽罷A君上庭痛苦回憶錄,不明就裏的小民更不明白一件事,一堂接一堂之間,可不可以緊湊一點,排期可不可以別在一月半載之後?被告那麼多,法院法官那麼忙,官司真的挨不起啊。

A君能起死回生,想如今法庭依舊在,人事怕全非。還有一大堆十幾二十歲的年輕人,在排隊等候無間道般的精神折磨,唯有如何?唯有堅持如常生活,然後聽肥佬黎的經驗:未發生的事,多想無益。要來的就讓它來到,未來的還沒來,就保持清白之心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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