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年輕水喉技工去年10.1在屯門警方封鎖線附近被截查,遭搜出打火機氣油、打火機及士巴拿等物品,早前經審訊後被裁定管有物品意圖損壞財產罪成。裁判官梁雅忻昨判刑時指,報告顯示被告無悔意,且判刑須考慮對公眾的阻嚇性。基於被告過往生活態度鬆散,最終判他入勞教中心。
梁官指,被告馬志斌(24歲)拒認罪,報告內容部份亦脗合其立場態度。被告指攜帶涉案火機、電油、防毒面罩與行山杖是因應工作需要,惟梁官直言難以明白有關說法。她指被告在封鎖線附近被捕,當時並無暴力或違例事件發生,亦無證據顯示被告曾用涉案物品,但法庭判刑時需考慮對公眾的阻嚇性,防止類似的非法行為。被告現年24歲,考慮到其背景及生活習慣,他過往生活態度鬆散,認為判他入勞教中心是合適選擇。
辯方指,被告雖然讀書成績欠佳,但從小到大未有在行為上行差踏錯,被告犯案並非本質上不佳。被告上次在親撰的求情信中提及中學校訓「進學明道」是他的理念,雖然學業成績不佳,但認為奉獻社群非常重要。被告坦言去年的反修例運動撼動他的心靈,但已反省「違法達義」並不可取。
案件編號:TMCC627/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