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斥禍及妻女令人厭惡 商人fb起開槍警底 即囚21日成首例

官斥禍及妻女令人厭惡 
商人fb起開槍警底 即囚21日成首例

【本報訊】法庭去年10月頒下禁止對警察「起底」的禁制令,早前有兩人承認藐視法庭被判監但准緩刑,昨有首宗即時入獄個案。去年11月11日有警員在西灣河開槍,27歲男商人隨後在facebook轉載警員和妻女的個人資料,附有「西灣河殺人犯」、「開真槍丫嘛? 有排同你玩香港警察」等字句。商人承認藐視法庭,法官批評被告洩露警員妻女私隱難以理解和令人厭惡,緩刑不足以反映罪責,判即時監禁21日。

法官高浩文引述報告指,事主一家被起底後憂慮受襲,情緒大受影響,因住址外洩而要搬屋,女兒在學校被欺凌。事主不斷收到滋擾電話,亦被人冒名申請借貸。

法官指起底產生漣漪效應,資料在網絡不斷傳播,即使刪除原始來源,資料仍會永恒留存,損害無法補救。法官批評,連事主妻子和兩個年輕女兒也受害,被告令人厭惡和難以理解;大多數頭腦正常的人,不論政見如何,都會認為不能寬恕和容忍。

事發數日後被告陳健聰主動刪除帖文,法官指儘管如此,被告有滋擾意圖,洩露大量資料,故意加上挑釁語句,衝動行事是加刑而非減刑理由,雖是短時間內連續轉載,仍比單一帖文嚴重。

律政司要求判處以月計的監禁刑期,並索取27萬元訟費。被告代表大律師指,被告早前暫停佛具生意,積蓄只餘兩萬元,最近失業的妻子雖有內地物業,但由妻子父親居住;若要被告賠償全額,變相懲罰妻子。法官下令被告賠償兩萬元訟費。

法官高浩文

被告刪帖文致歉

案情指開槍當日早上8時48分至10時15分,被告在個人facebook賬戶轉載四個公開帖文,資料來自「老豆搵仔」telegram頻道。首個帖文為一張警員照片,被告加上「開真槍丫嘛?有排同你玩香港警察」字句,其他帖文本身附有「西灣河殺人犯」等語句,並列出該警員和妻女的資料,包括姓名、警員編號、住址、電話號碼、社交媒體賬戶、就讀班別等等。

警方同月28日以涉犯煽動罪拘捕被告。據被告供述,開槍發生於他生活的區域,他同情中槍者,悲憤交加下,無細想便轉載帖文。他自言尊重法庭,惟當時沒想起禁制令,本打算轉載更多相片,以為只有朋友看到,沒意圖煽惑暴力。數日後他冷靜下來,刪除帖文,現向法庭和事主誠懇致歉。

早前兩宗個案,被告均被判囚28日,但緩刑一年,分別涉及女設計師在周梓樂墮樓事件後轉載一名警員的資料,附加「血債血償」等字;及區議員鄭麗琼轉載涉射盲印尼女記者的警員的資料,評論「請自首!以眼還眼」。

案件編號:HCMP744/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