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中國處理12港人案,由最初封鎖消息、禁家屬聘內地律師作代表,到原本閉門聆訊,在開審前又變公開,但阻止家屬聽審、傳媒採訪。有熟悉內地時事評論員指,有關案件本質就是政治案件,自然以政治模式處理,而今次北京處理手法,甚至較內地維權案收得更緊,顯示案件高度政治化。
早前有家屬聘請的內地律師指,非法越境只是一般刑事案,但官方卻以各種手段,禁家屬律師接辦,又阻12人與家屬接觸,連家人北上聽審也不可。時事評論員劉銳紹指,以往內地審判異見人士案,至少有一名家屬可旁聽,反觀今次12人的黑箱審訊,安排明顯「收得更緊」。他又以六四屠城後,中共審訊學生領袖王丹和魏京生為例,即使公眾席全是戲子,兩人的家屬都可入庭見證。劉認為分別在於以往由家人、律師到記者,政權都能全盤控制,惟12港人案中,官方顯然覺得有不穩定因素,如會考慮「家屬喺現場大叫冤枉,咁點算?」為免「破壞形象」便索性閉門審訊。
對於最後案件改為「公開審理」,他指有關安排只是「做形象畀國內人睇」,形容是以「公開」去包裝秘密審訊,甚至斷言案件「唔會喺法庭審、唔係法庭坐嘅人審」,背後早有審判委員會早作處理,「佢哋係睇病唔開方,即係唔落判決」,卻掌握案件最終決定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