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政府部門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正草擬「網際網路視聽服務管理法」(俗稱OTT TV專法)。條文提及,網絡平台影視作品為使用者提供的中文字幕,必須為繁體中文。
如果字幕中出現殘體中文字,會被相關機構通知改正。若限期內仍未更正,則會被罰款高達100萬台幣(約27萬港幣)。
雖然有關「管理法」仍在草擬階段,但台灣政府有此計劃,顯示其對保護、捍衛正體字的決心,實在令人欣慰。
常有人說,保留漢文化最好的國家是日本。其實,台灣也值得讚賞。台灣人努力保留着正體字、國語,以及傳統的人情味。當香港所謂的「一國兩制」名存實亡,被文化侵略是不難預見的事,事實上它正在進行中。廣東話也許將被普通話漸漸取代,正體字則會被殘體字取代。日後,除了台灣,還有甚麼地方能將漢字正體字代代相傳、保留下去呢?
朋友的孩子在香港就讀中學,學校的中文堂用普通話授課,小朋友能說流利的普通話,會讀、寫普通話拼音,也會寫殘體字。上中學前,小朋友一直用正體字寫作,但是,學會書寫殘體字之後,他只寫殘體字,很抗拒寫正體字,因為後者筆畫多,小朋友出於天生的惰性,更喜歡寫殘缺不全的、簡陋的文字。
感謝台灣政府有誠意、有熱情、有恒心去維護漢字正體字,希望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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