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認藏汽油彈 50同袍求情

消防認藏汽油彈 50同袍求情

【本報訊】已婚消防員被指於去年旺角警署衝突中管有四支汽油彈,並且參與非法集結及拒捕,被捕後一度還柙逾半年,錯過幼子出生,亦未能照顧患抑鬱妻子,直至今年5月始獲准保釋。消防員昨認罪,是首次有消防員牽涉抗爭案被定罪;他獲上司撰信及逾50名同袍聯署求情。辯方透露,被告一直表現出色,曾獲頒「花雞繩」嘉許。被告自認當日行事盲目,深感後悔和羞恥。連同兩名承認非法集結罪的被告,法官祁士偉將三人還柙至明年1月15日,等候一系列報告始判刑。

現年34歲的被告消防員方志雄,承認非法集結、拒捕、管有違禁武器、管有物品意圖損壞財產,及無牌管有無線電通訊器材五罪。控罪指他於去年11月10日在彌敦道與山東街一帶管有四支汽油彈、一支鐵筆、一個鐵鎚、一把彈簧刀及無線傳聲器,並且抗拒執行職責的警務人員X,及參與非法集結。據知方早前已被停職。

同案17歲的被告男生和26歲銀行會計趙皓雋同樣承認非法集結罪;趙另承認一項管有物品意圖損壞財產罪,指他管有兩支汽油彈和兩個打火機。另有兩名被告包括另一名消防員已否認控罪,明年7月5日受審。

■去年11月10日大批防暴警在旺角一帶驅散示威者。

曾救行山客 獲頒花雞繩

方志雄的代表大狀求情時,呈上17封來自同事、同學、親人和社工的求情信,其中一封由逾50位同袍聯署。大狀指方於10年前加入消防處,工作表現優秀專業,上司也對他讚賞有加。方更曾於2017年8號風球中參與拯救行山人士,獲處長頒發「花雞繩」嘉許。大狀指,方已感後悔,願意承擔罪責。

至於17歲被告學生,在足球擁有天賦,10歲已接受訓練,曾代表香港作賽。今年升讀中六的他,希望可考入大學體育系,志願成為足球教練或體育老師。已還柙13個月的趙姓被告,求情則指他已受到深刻教訓。

案情指,當晚大批人士在旺角彌敦道與山東街範圍集結,警方派員到場進行驅散,現場有人堵路。方被目睹手持汽油彈,並丟棄在地上。警員X上前將方壓在地上欲制服時,方一度激烈反抗,打中X的頭盔和面罩,並將X撐起,惟最後遭上鎖制服。17歲學生和趙亦先後被捕,方與趙分別被搜出涉案物品。

案件編號:DCCC259/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