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外界關注12港人的庭審過程。有家屬委託律師指出,不相信官方會直播庭審,估計當事人「認罪認罰」的情況下,辯論和程序都會簡化。據悉,部份家屬委託的律師在今日被當局約談,防止他們到深圳。
代表黃臨福的家屬律師盧廷閣表示,庭上先由公訴方宣讀起訴書,問被告人對指控的事實、罪名是否認可,然後由公訴方提供證據,之後再進行質證、辯論等環節,最後是被告人作陳述。如果當事人認罪認罰,舉證、質證已沒甚麼爭議,辯論過程亦會簡化,進展比較快。
至於會否當庭宣判,他認為案件存在多個被告人的情況下,法庭難以「預測」和控制,料不會當庭宣判;但若案件完全按照程序操作好,純粹「走過程」,一個下午肯定能審結。代表喬映瑜的律師盧思位則認為,案件只是走過場,估計可能會當庭宣判。
偷越邊境罪在內地一般會公開審訊。盧廷閣表示,內地不公開審理的案件都屬於特殊情況,例如涉及國家機密或個人私隱等,當局應該交代清楚不公開的理據。至於案中的兩名未成年人,檢察院早前通報指,將會擇日舉行不公開聽證。盧廷閣代表的黃臨福僅16歲未成年,他指檢察院理應邀請家屬,作為法定代理人去參與聽證。即使聽證是不公開,亦不能剝奪法定代理人的權利。
另外,盧思位表示官方一直聲稱12名當事人已自行委派律師,至今無家屬或家屬律師收到當事人的起訴書;近日幾乎所有律師都被約談,目的是不想他們去深圳,部份律師更被約在今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