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被控勾結外國勢力和串謀欺詐的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上周三成功向高等法院申請保釋候訊。中共喉舌《文匯報》、《大公報》昨以社論狠批主審的高院法官李運騰(圖),指李官是對國安法中有關保釋條款的理解出現嚴重錯誤,損害國安法的權威。社論更指若出現特區政府無法有效執行國安法等情況時,香港國安公署應立即行使管轄權,意即將黎送中。律政司對左報炮轟法官不作評論。
《文匯報》、《大公報》昨以社論炮轟法庭批准黎智英保釋。《文匯報》社論指,國安委和國安公署或要出手:「允許黎保釋的條件,根本不足以阻止其潛逃,香港國安委應立即採取相應措施,防範黎智英棄保潛逃,國安公署該出手時就出手,切實維護國家安全……保釋外出後,可私下組織、策劃危害國家安全的行動。黎智英保釋後,被揭發在家中頻密『見客』,包括一眾攬炒派政客(李柱銘、林卓廷、李永達)。」
社論指出,連黎智英「頭號重犯」也可保釋,「還有誰犯了國安不能保釋?」該文續指,黎獲保釋於理不合,增加國安風險,嚴重傷害國安法權威,由特首林鄭月娥擔任主席的香港國家安全委員會責無旁貸,須全力以赴防止黎潛逃。
《大公報》批評高等法院對黎智英的保釋條件,起不到實質作用,因為黎可以透過旗下傳媒發布指示,由中間人代為向外國官員傳話。該報社論更指,1,000萬的保釋金對黎是「九牛一毛」,而《蘋果日報》的網頁有「NO FEAR,FIGHT ON」的黑色字幕,形容是黎的「宣言」,代表他堅持街頭、議會和國際戰線:「黎智英沒有一刻停止為美國而戰,為甚麼法官對此視而不見?」該報社論同樣提出國安委和國安公署要「出手」。
不單止左報,新華社昨日引述內地專家之言,指黎智英獲准保釋的決定違背法理情理,北京航空航天大學法學院副教授田飛龍甚至提出,駐港公署應行使管轄權,意即將黎送中:「特區政府或駐港國安公署應審慎研判該案的證據與影響,從法律的規範要求出發,提請中央人民政府決定由駐港國安公署行使管轄權。」
對於兩報如此批評法庭和法官,律政司發言人僅回覆指「由於司法程序仍未完成,律政司不適宜評論」,未有回答提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