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政司申終院押黎智英 要求聖誕開庭 排期下周二訊

律政司申終院押黎智英 
要求聖誕開庭 排期下周二訊

【本報訊】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因被控勾結外國勢力和欺詐,本月還柙20日,前日獲高等法院批准以軟禁在家和禁止公開發言等條件保釋。律政司即時表明擬上訴,昨正式入紙向終審法院申請上訴許可,同時申請臨時命令,等待終院裁決期間將黎智英重新收押。律政司指事情明顯屬緊急性質,希望終院進行緊急聆訊盡快開庭,包括在假期聆訊。據了解,終院排期下周二聆訊,未有選擇在聖誕假期開庭。

73歲的黎智英前日向高院申請保釋,國安法指定法官李運騰批准後,律政司馬上申請法律論點證明書,以供向終審法院上訴,同時申請暫時維持將黎羈押,但李官拒絕受理。

■黎智英向高院申請保釋獲批,經歷20日還柙後前晚終可回家與家人共度聖誕。

或有三指定法官處理

國安法案件須由行政長官委任的指定法官處理,特首辦和司法機構沒公開指定法官名單,公眾只能在每次聆訊主審法官出爐後,得悉不同指定法官身份。目前終審法院尚未有任何指定法官曝光。根據法例,律政司向終院申請臨時羈押命令,可由單一法官處理。至於上訴許可申請,須由三名終院法官處理。

黎智英的保釋條件包括有三名擔保人,其中一人是民主黨前議員何俊仁。何昨接受商台訪問,直言不少人不看好黎能獲保釋,尤其當局「盯得好實」,「成個政府一開始出嚟嘅姿態,就係唔想畀佢保釋」。他指兩年前終院已裁決過不會處理「審前保釋」上訴申請,估計律政司今次上訴也不會獲受理。

任職律師的何直言,最初控告黎智英違租約「真係笑話」,「行內人就知,一睇呢啲就係普通商業嘢」,認為無可能不獲保釋。豈料保釋前夕,警方加控國安法罪名,且至上庭前夕都拒絕提供資料,「幾點上庭又唔話畀我哋(擔保人)知、嗰邊(律政司)邊個律師負責又唔同你(黎一方)講」。

何透露, 部份嚴苛條件如不能離開住宅、不可接受訪問等,都是由辯方提出,原因是黎若不能保釋,至少羈柙至明年4月,控方或需時再調查,「可能要等到2022年先審得」,因此「冇辦法唔咁做」。

梁家傑斥「擺法庭上枱」

何稱只要稍為認識香港法制,「就算係最嚴嘅法官,都會覺得應該畀佢(黎)保」。他理解國安法下,法官或面對極大壓力,但他不會假設法官全被支配,因法官會明白每份判詞都載於歷史,會覺得受人尊重十分重要。

公民黨主席兼資深大律師梁家傑指,有案例清楚解釋終院無權處理高院保釋判決,「(律政司長)鄭若驊冇理由唔知,佢唔知DOJ(律政司)都有其他人知」,批評律政司「明知唔應該咁做都夾硬做」,只為「做畀中央睇」,「可以同阿爺交代自己盡咗力,亦可以將隻鑊卸畀法庭,政治上就係擺法庭上枱」,並非按法理原則行事。

黎智英保釋條件包括交出1,000萬元現金,不得直接或間接請求外國制裁香港和中國,不可與外國官員會面,不得接受任何形式訪問,不可在紙本、網上和社交媒體發佈文章和訊息,除上庭和去警署報到外不可離開大宅,更不可離港,須交出旅遊證件等。

今年黎智英接連被控多宗案件,一直毋須還柙,直至本月3日被控就壹傳媒大樓用地串謀欺詐,提堂時遭總裁判官兼國安法官蘇惠德拒絕保釋。本月11日黎再被控勾結外國勢力危害國家安全,是國安法生效後第四宗案件,蘇官再次拒絕黎保釋,黎還柙至前日終成功保釋。

案件編號:FAMP1/20

■由鄭若驊領導的律政司昨入紙終院申請上訴,謀求將黎智英重新收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