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絲有時候的確不可理喻。周柏豪接受荷蘭叻訪問,高調表忠,但求參與大陸B台跨年晚會,黃絲即紛紛割席,罵聲四起;反觀同場受訪表忠,揚言要做「正能量歌手」的菊梓喬,大眾卻對她非常偏心,我連一句批評她的話也聽不到。由此可見,菊梓喬的確很受愛戴,難怪連續兩年榮封「勁歌金曲最受歡迎女歌星」了。
我不打算加入聲討周柏豪的行列,因為他這次孤注一擲,選擇將自己的事業和命運,交託給一位不專業的小丑,已經得到他應有的懲罰:香港黃絲固然恩斷義絕,觀人於微的國內同胞也不收貨,認定他是滿腦子RMB的雙面人。
小粉紅沒什麼能力,但「驗獨」功夫天下第一。例如周柏豪一開始說,不認同黃之鋒的行為,荷蘭叻馬上糾正他,要說「不認同黃之鋒的理念」,此時周柏豪才如夢初醒,改口附和。試問這個破綻,又怎逃得出小粉紅的法眼呢?
周柏豪假裝愛國藍絲,最似模似樣的地方,就是引喻失義。周柏豪反對黃之鋒尋求外國制裁,自作聰明說:「自己同阿媽嘈交,冇理由搵隔籬屋個師奶嚟打自己個阿媽嘛,點都係自己同阿媽傾好佢,咁本身都要聽阿媽話,呢個係『孝順』。」荷蘭叻一聽,即大讚「幾好比例」——腦殘到連「比喻」或「例子」都唔識講呀陰功。
周柏豪既自稱「不懂政治但懂看字」,不妨看看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二條:「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切權力屬於人民。」要講父母,為什麼不是人民當家作主?在香港,公務員向來自稱「公僕」,請問周柏豪會不會視菲傭為阿媽?即使政府就是父母,謀殺親兒的現實案例也是有的,不限於《閃靈》的阿Jack。
想起2012年周柏豪寫過一篇潮文,結尾是咁的:「原來人生覺得最爛的事情,也未必是最糟,因為最糟的,可能一直就在眼前而未曾發現,又或者根本就是自己。我想我找到了答案。」儘管周柏豪在別的方面欠缺智慧,但他實在太有自知和先見之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