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次由兩高和公安部、司法部聯合制訂的《意見》,其實是對全國人大常委會於今年二月所通過的《決定》的落實文件。《決定》提到「全面禁止食用包括人工繁育、人工飼養的陸生野生動物」,這意味着內地如蛇、竹鼠、孔雀等陸生動物的養殖業亦被納入規範,行業恐受重創。
以內地常見的蛇類養殖業為例,數據顯示業內一年的產值可達500億元人民幣(下同.約601億港元),業界人數與相關產業鏈的從業員達逾百萬人。有業界人士透露:「蛇類養殖行業本身投資大、風險高,不少行家為繼續發展已債台高築,甚至欠債上百萬元。」
不過值得留意的是,《決定》所規範的並不包括水生野生動物,農業農村部更曾於三月印發通知,表示水魚、烏龜及牛蛙等兩棲爬行動物,均按作水生物種管理,並不列入禁食範圍,被輿論質疑違背《決定》的原意,禁食的「野生動物」缺明確定義,實際管理易生混亂。不少業內人士亦建議,當局應明確建立禁止食用野生動物的「黑名單」和「白名單」。《第一財經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