雞排妹自揭18歲抽脂做壞捱告

雞排妹自揭18歲抽脂做壞捱告

台灣女神鄭家純(雞排妹)昨日在社交網留言,八年前剛出道時為醫學美容診所代言換取免費抽脂手術合約感後悔,近日她委任律師提告,要求診所下架代言廣告板及索償150萬新台幣(約42萬港元),她留言︰「我的大腿做過兩次抽脂手術,因為18歲時在元和雅做壞了……」可是留言卻令診所大怒,昨日發聲明強調不會將廣告板下架,並且會透過民事訴訟,控告雞排妹損害診所名譽,不排除對她進一步提出刑事起訴。

診所昨午更委託律師葛光輝召開記者會,發送雞排妹「18歲的禮物」寫真集,葛指寫真集是2012年8月出版,診所是同年3月為雞排妹腿部抽脂的,當時雞排妹更在寫真集內寫道︰「感謝元和雅,好喜歡現在的自己啊!」質疑她幾年後突然反轉豬肚,令人遺憾與不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