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文竊「國父」之名,百載於茲。但他不但建國無功,賣國之惡,實有甚於袁世凱者。
一九一五年一月十八日,日本駐華公使日置益向袁世凱政府提出二十一條款,務求把全中國納入其勢力範圍。當時孫文因討袁失敗,託身日本,求日本協助,取袁而代之,二月五日竟擅自與日本南滿鐵路株式會社前理事犬冢信太郎簽署《中日盟約》,答應「中華所用之海陸軍兵器彈藥等宜採用日本同式」,「中華海軍聘用外國軍人時宜主用日本軍人」,「中華政府及地方公署若聘用外國人時宜主用日本人」,「中日之重要都市宜設中日銀行」 ,「中華經營礦山、鐵路及沿岸航路,若要外國資本或合辦,可先商日本;若日本不能應辦,可商他外國。」這是把中國政、軍、工、商都交日本控制,較袁世凱接納二十一條,更見喪權辱國:袁世凱政府總算還能據理力爭,與日本交涉二十餘次,刪去了一些最橫蠻無理條款。幸而日本終於沒有跟孫文這個無兵司令合作。而那分《中日盟約》,今日猶存於日本外務省檔案館,指為「偽造」者,無疑只是一相情願。
孫文死後,北京《晨報》訪梁啟超,請論孫文功過,梁啟超說了不少客套話,但還是一針見血指出:「我對於孫君最不滿的事,是為目的而不擇手段,結果可以把目的扔向一邊,所謂本來之目的,倒反變成裝飾品了。」